陳幸妤今(12/05)天表示,母親目前的身體狀況很不理想,連如廁也不正常,未來若母親入監服刑,在獄中發生任何事情,她將會出面追究政府的法律責任,她將會控告政府「過失殺人」。
由陳幸妤的發言,再再地顯示出"這一家人"的無可救藥,真是無知、蠻橫、寡廉鮮恥、永不認錯、死不悔改的惡劣德行 !
"招技、貪污、洗錢議員"陳致中不是擔憂"貪珍"身體衰弱, 放在路上都跑不掉嗎?不是說"貪珍"是風中殘燭嗎?衰弱、殘燭不就是"隨時"可能"掛了"嗎?這是"貪珍"自己的身體狀況,怎麼?入監服刑,隨時"掛"了,毫不講理要賴到政府的頭上?誰能保證風中殘燭 之人,能長命百歲、永不上掛?!"這一家人"蠻橫不講理、真是豈有此理!
入監服刑,是給予"貪污"的懲罰,是罪有應得,怨不得人,與入監服刑,是否出甚麼狀況,沒有絲毫的關係 !更不可能 ,因為入監服刑會出狀況,而免除服刑。也不可能 ,因為入監服刑,出了狀況,而怪罪政府!
哎呀 ! "這一家人",蛇鼠一窩 ! 要人們怎麼說好呢?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錯得離譜,還是別人的錯。做了總統,貪污被逮,是理直氣壯、死不認錯,還口口聲聲的"政治迫害",還舔不知恥的自己比喻成"曼德拉、翁山蘇姬"。"招技、貪污、洗錢"的兒子,參選市議員,還高票當選(可見高雄市選民之素質,是低劣之可以),也是舔不知恥的說,他的當選是阿扁當選,自我斷定還他清白了。
貪扁一家,挖錢、污錢、洗錢、搬錢、運錢,自私自利,貪贓枉法, 入獄受刑,本來就是罪有應得,死不足惜,實在是可惡至極,不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