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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0 00:18:04瀏覽37|回應0|推薦0 | |
| 請教各位
由於患有呼吸中止症需要的呼吸器(非氧氣機)
無論託運或帶上機
經查航警局有規範
http://www.apb.gov.tw/index.php/ch/news/558
另外像航空公司華航有規範請醫師出具證明--試航證明
並於出發前48小時通知航空公司辦理相關程序
1.所以若不是搭華航的乘客,是不是應該要事先打電話去問航空公司確認
適用航空公司的規定??
2.另外現在諸多呼吸器是插電裝置,並未含鋰金屬或鋰離子電池蕊或電池
是不是也適用上述相關規定??
謝謝各位釋疑.... 引用自: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496571046.A.DA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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