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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7 09:36:14瀏覽333|回應0|推薦0 | |
【聯合報╱記者羅緗綸/竹北報導】 2010.10.07 03:33 am 憑著血液採證,新竹縣警局員警吳東恆破了近3年前的10餘起舊案。 吳東恆原在竹北警分局偵查隊鑑識組服務,97年2月6日晚,民眾歡喜過除夕夜,新豐鄉新庄子發生一起車禍案,肇事車輛前座全毀,肇事者從破掉的後車窗爬出逃逸,車窗上沾著幾滴血。 吳東恆接獲報案到場採證,一查車子發現是贓車,車上有手機、毒品吸食器等物,故研判肇事人是竊賊,但是當時一直沒有查出竊賊是誰。 3年來,吳東恆一直記得徐夕夜的那起贓車盜案。 今年初,新竹縣警方查獲洪誌瑋和吳振源,在新豐、竹北、湖口、楊梅一帶用打火機或瓦斯噴燈燒車窗再澆水,利用冷縮熱漲,車窗迅速破裂,夥以打破車窗方式,偷取相機、筆電、手機等物。 吳東恆研判有毒品、竊盜前科的洪誌瑋可能涉案,透過DNA比對,終於查出3年前10餘起竊案都是洪幹得。洪誌瑋見警方證據齊全也認栽,「沒想到快過3年的案子,警方還在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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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