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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玩法!台灣的太上皇~~~惡質的官場現形記
2010/05/01 09:25:09瀏覽476|回應1|推薦2

太極門控濫權 侯寬仁:經得起考驗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5.01 05:33 am

    太極門案無罪定讞,並獲冤獄賠償後,掌門人洪道子夫婦及多名弟子昨天赴台北地檢署門口擊鼓鳴冤,控告偵辦檢察官侯寬仁涉嫌違法羈押、搜索及妨害名譽,以及認定太極門漏稅的稅務員史越生作偽證。

目前擔任高檢署檢察官的侯寬仁強調,一切依法,且接受過多次調查,經得起考驗。

太極門指控侯寬仁被監察院認為偵辦太極門案違法濫權,涉嫌違反偵查不公開、違法搜索、命各縣市政府對太極門道場斷水斷電封館等八大缺失,多名弟子及洪道子夫婦均控告侯涉嫌違法羈押、妨害名譽等罪名。

侯寬仁表示,過去十幾年來,他已為此案接受過多次調查,包括到監察院接受約談等,也寫過多次報告,強調他當初是接獲幾千名受害者的檢舉才查,且一切依法執行,包括要求地方政府斷水斷電等,也是當時法務部的政策。

侯寬仁最近仍不斷接獲當初檢舉的被害人來函,信中對他表示支持與安慰,並對當初監察院只由一名監委對太極門案進行調查,且在調查後即到太極門接受感謝,以及最近太極門一連串的動作,都讓受害人憤憤不平。

侯寬仁表示,當初很多辦案人員的行為,他並不知情,但他願意概括承受,坦然面對調查,相信只要把卷宗攤開來看,他當初所作的任何指揮與決定,都可以經得起檢驗。

太極門案/懲處侯寬仁 高檢署躺8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3.29 03:00 am

    十多年前太極門案引發社會關注,該案太極門已被宣判無罪確定,當年負責偵辦的檢察官侯寬仁,八年前被監察院認為偵查濫權,移送法務部議處;不過台灣高檢署日前才完成調查報告,因行政責任的十年追究時效已過,無法懲處。

    監察院當年認為,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濫權,包括違反偵查不公開、調查未盡屬實、搜索理由牽強、未查明是為犯罪所得即凍結被告資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訊問被告未依法通知辯護人到場等八大缺失,九十一年即要求法務部議處。

   但高檢署調查報告認定,侯寬仁八十六年四月起訴太極門案,同年六月十八日通知台北市政府對太極門斷水斷電,行政責任追訴時間點,應該從他發函要求市府斷水斷點當天起算,在九十六年六月十八日前未懲處,就無法追究。

    監察院是接受太極門成員陳情後調查侯寬仁的偵辦行動,完成調查報告後要求法務部作行政處分,不過高檢署一直以案件還在審理中,要等判決定讞再調卷了解等理由未調查。最高法院在九十六年七月十三日判決無罪確定。

   高檢署日前完成的調查報告認為,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的行政責任追訴時效,早在九十六年六月就已期滿。換句話說,因案件纏訟超過十年,也無法追究檢察官責任。

太極門案/律師:高檢做法 情理法都不通

 【聯合報╱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 2010.03.29 03:00 am

     高檢署檢察官侯寬仁之前偵辦太極門案被監察院認為違法濫權,卻被高檢署以逾追訴時效不予追究;太極門的律師蔣瑞琴表示,在法理上跟人民感情上都無法接受,難道重大案件只要纏訟超過十年,審理期間公務員有過錯都可以不用負責任?太極門不排除再尋求其他救濟管道。

   蔣瑞琴指出,監察院九十一年就要求法務部對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時的諸多疏失予以懲處,高檢署卻以案件仍在審理中、需待全案定讞才能調卷詳查責任;如今,高檢署又說已超過追究行政責任的時效,不予懲處,「這不是欺騙監察院跟老百姓嗎?」

   蔣瑞琴表示,台灣重大案件幾乎都纏訟多年,在此期間,是不是只要檢察官不斷上訴,讓案件超過十年,不管偵辦的檢察官或曾經手案件的法官、行政人員即使曾經犯錯,都可因為時效超過而無法追究?

   蔣瑞琴並且質疑高檢署對於追訴時效的計算方式,她認為,因為法務部及高檢署都在等待案件最後判決結果,時效期限應暫時中止計算,應自九十六年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後再重新起算,目前仍未超過法定的十年追訴時間。

侯寬仁辦案作風 曾被狠K

2007/07/19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特稿】

辦過太極門、辦過周人蔘…曾被監院列舉辦案9大缺失

    由檢察官侯寬仁起訴的太極門案,日前經最高法院判決無罪定讞,猶記7年前,監察院列舉侯寬仁辦案的9大缺失,其中一項「訊問被告未依法通知辯護人到場」,對照到馬英九案,侯寬仁一樣技術犯規,如今馬陣營發現侯寬仁偵訊證人,台北市府出納吳麗洳時,發生筆錄嚴重記錄不實爭議,屢辦大案的侯寬仁,好像也是屢生爭議。

    司法官26期結業的侯寬仁,擔任檢察官多年,他偵辦過的周人蔘電玩弊案、太極門案,均轟動社會一時,尤其周人蔘案,侯寬仁更獲一次報獎2大功,在當時侯是「破格」升任主任檢察官的熱門人選,但實情卻不然,侯晚升一審主任,甚至連高檢署檢察官,也是幾經風波才升上。

    侯寬仁辦案拚命,為什麼在仕途上沒那麼順遂,帶過侯寬仁的檢察首長不諱言,侯寬仁雖然敢衝,但卻常會衝出問題, 原本以檢察一體可稍加為節制,但又怕侯萬一找上媒體,首長擔心戴上干預辦案的大帽子,所以經常就隨他去了。

    馬英九案偵結後,台南地檢署出現對特別費的迥異見解,侯寬仁第一時間,指控南檢承辦檢察官有意識形態,也拿當時的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顏大和,當擋箭牌,表示兩位首長看過後,都沒意見,但問題是,要傳誰,會不會起訴,檢察首長事前既然沒有過問,當然不會有意見。

    在周人蔘電玩弊案中,被侯寬仁起訴的2位檢察官,已無罪確定好幾位中箭落馬的警界明日之星,歷經多年的官司纏訟,不少人無罪復職,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這樣的結果,法務部不能沒有內控的機制。

    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檢察官的上訴,判決太極門案無定讞,監察院在90年間對太極門的陳情所作的調查報告,曾嚴厲指責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過程嚴重疏失。

    監察院當時聯席會議中作成的決議,認為侯寬仁辦案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調查未盡屬實、搜索理由牽強、未查明確係犯罪所得即凍結被告資產、未依科學證據辦案即認定被告畜養「小鬼」駭人聽聞、通知行政機關解散道館侵害行政權、訊問被告未依法通知辯護人到場、未在偵查庭開庭,及提訊被告態度惡劣等9大缺失。

   侯寬仁偵辦太極門案,多處違反刑事訴訟法,嚴重侵害被告權益,但法務部則從輕發落,如今,侯寬仁在馬英九案中,發生被指疑有自問自答的「筆錄不實」事件,如果是書記官聽錯、記錯了,尚可原諒,但證人明明不是這樣回答,經侯寬仁複誦由書記官記載的話,卻發生不實、走樣,難怪馬陣營要質疑侯寬仁。

別以為這樣此案的主角就會倒台,台灣的法律是由掌握司法大權的人自由拿捏。小百姓相要申冤?等到死看看有沒有機會!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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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法界中的楊志良
2010/05/02 11:52

法界都是學長學弟,官官相護,所以政風單位不能是法界的人。

就像這次A健保費案,如果衛生署長是醫生界人,絕不會

罰這麼重,醫生也不會被吊銷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