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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9 15:57:37瀏覽187|回應0|推薦2 | |
搭飛機 鋰電池禁託運【石秀華、陳如嬌、陳啟明╱連線報導】避免鋰電池短路、過熱影響飛安,備用鋰電池不能放在託運行李內,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日前行文各國,明年起將加強稽查,民航局上月起展開重點安檢,不少旅客不知規定被查出來,只好就地在航空公司櫃檯前翻行李找電池,又糗又狼狽。一小時8旅客違規民航局2009年公布的「空運危險物品名稱」,即規定消費性電子裝置如手機、相機的備用電池應妥善保護放在手提行李內上機,但許多民眾並不清楚;高雄航空站主任朱耀光表示,功率100至160瓦小時的大型攝影機、緊急電擊器用鋰電池,則須由航空業者同意才可手提上機。 女露貼身物超尷尬一名欲搭機至泰國旅遊的朱姓旅客,誤認手機備用鋰電池需放在託運行李,結果被查出。另名違規的高姓旅客則慶幸說:「還好我的行李很乾淨容易找,民航局應多宣導。」常到大陸的林姓台商則說,3個月前好像還沒碰到這項規定,「以為手機電池放在盒子託運就好,沒想到這樣也不行。」還有女性旅客翻找時,行李箱裡的貼身衣物全都露,十分尷尬。 放盒中或包妥隨身民航局強調,團客部分會請旅行社行前說明會時宣導,到機場時再提醒;而備用鋰電池應放在收納盒中,或用保鮮膜包好放在隨身行李中。港龍航空公司高雄分公司機場經理沈秉正表示,2個月前接獲總公司公文,已要求地勤人員加強宣導。 攜帶鋰電池搭機須知◎無須航空公司同意可託運或手提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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