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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26 16:25:23瀏覽890|回應0|推薦24 | |
喜歡一個人,該為他改變多少才算真的喜歡呢? 翻出那雙漂亮的鞋子,記憶還是停留在不舒服的疼痛裏,不情願的套上去,他滿意的笑了,她無言的疼痛就這樣被忽略了。 一樣吵雜的聚會裏,她一樣安靜的喝著果汁。 她真的不喜歡這麼吵的音樂和場合,卻為了他必須一次又一次的在一旁陪著,可是,他從來就不願陪她去書局買東西,或是一起聽她喜歡的音樂。 「很無聊。」他每次都這麼說。 這樣的聚會也很無聊啊! 大家喧鬧著,他與他的朋友都快忘了她的存在了,她悄悄的走了出去,在人行道上看著車來車往。 她根本不能適應那樣的喧鬧,即使是一直勉強自己。 一次兩次,在以後未來的無數次,她不知道自己可以為他改變成什麼樣子? 不喜歡她老是穿球鞋,不喜歡她不化妝,不喜歡她不會撒嬌,不喜歡她那麼獨立,不喜歡…… 她也不喜歡他抽煙,不喜歡他的我行我素,不喜歡他的不體貼,不喜歡…… 可是,她卻包容了他的一切。 如果變的不像自己了,又該怎麼去喜歡別人呢? 找了一家鞋店,買了一雙喜歡的球鞋,她在店門口打了電話給他。 「對不起,我還是無法成為你想疼愛的女生。」她不想再改變自己了。 將那雙高跟鞋還給他,她現在想去書局買書,想去聽她喜歡聽的音樂CD,想做回最真實的自己。 也許,某年某月某一天,她也能遇見一個能包容她,也願意與她一起分享生活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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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