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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可領三次的重大疾病
2010/06/03 12:19:20瀏覽2686|回應0|推薦0

可領三次的重大疾病 ~~新光人壽


新光人壽MDD多重重大傷病保險 

◆ 保險內容

(一)共分為六組,每組之「重大病」僅限申領一次


第一組:1.冠狀動脈繞道手術 2.心肌梗塞 3.慢性腎衰竭(尿毒症)4.腎臟移植手術 5.紅斑性狼瘡腎病變 6.腦中風 7.胰臟移植手術


第二組:1.心臟瓣膜手術 2.心臟移植手術 3.原發性肺動脈高血壓4.主動脈外科置換術


第三組:1.昏迷 2.良性腦腫瘤 3.嚴重燒燙傷 4.嚴重頭部創傷


第四組:1.嚴重肝硬化症 2.猛暴性肝炎 3.肝臟移植手術 4.肺臟移植手術5.嚴重克隆氏病或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第五組:1.阿茲海默病 2.急性腦炎 3.運動神經元疾病 4.多發性硬化症5.肌肉失養症 6.癱瘓 7.帕金森氏症 8.脊髓灰質炎


第六組:1.癌症 2.再生不良性貧血 3.骨髓移植手術


一. 保險金領取方式 :


第一次重大保險金-- 以投保保額 及應繳保費總和 取其大 

第二次重大保險金-- 以保額理賠 , 且須非同一組的疾病才能領取

第三次重大保險金--保額理賠 , 且須非同一組的疾病才能領取, 保單終止. 


二. 豁免保費 : 含豁免保費

三. 身故理賠金-- 保障期間, 非因重大疾病身故者, 以保額及所繳保費 取其大者理賠身故保險金. 

四. 全殘保險金--保障期間, 致全殘者,且未領取任何重大保險金者 , 以保額及所繳保費取其大者,領取全殘保險金 , 保單終止.

五. 滿期保險金-- 被保險人75歲時,若未領取任何重大保險金者, 於˙75歲滿期時, 退還所繳保費總和, 保單終止.


投保細則:

1.投保年齡-- 15歲~60歲

2.投保金額-- 10 萬~~1000萬

3. 投保附約-- 可附加任何附約險種

4. 搭配主約--- 須與新光平準定期壽險 搭配, 保額須與附約相當或更高 (1:1)


投保費率:  以 35歲女生 保額 10萬 , 20年期計


1. 新光平準定期壽險---10萬---$279/ 年

2. 新光MDD 樂活一生重疾專案--  10萬--$6,460


所以總保費是  $6,739/ 年 -- 保額10萬


這項商品是必須搭配定期險販售喔.


有需要費率資料的朋友們, 歡迎您與我聯絡.


保險經紀人  紀小姐  0980-419-137

 

   聯絡我

 


 這是 可獨賣半年的重大疾病險, 有別於目前業界重大疾病只理賠一次,
此險種可解決保戶於罹患第一次重大傷病後, 面對再罹患其他重大傷病的風險時,卻無法再投保的困境
.
保險內容 


保障內容 : 共分為六組 31項的保障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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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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