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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3 10:05:08瀏覽20|回應0|推薦0 | |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財神體育網財政部日前發布解釋令,放寬賽鴿比賽獎金收入,隔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即使無法提出發票或收據舉證成本支出,仍可按比率扣除,一律以獎金收入財神體育網的30%視為成財神體育網費用,以解決實務上舉證困難的問題。 財政部表示,國內賽鴿活動頻繁且存在已久,其獎金收入,屬於所得稅法中財神體育網認定的「競技、競賽獎金所得」,依法必須課稅。過去納稅人若想扣除成本費用,如興建鴿舍、買財神體育網鴿、飼料費、報名費等,必須自行列出發票收據舉證。 財政部官員指出,雖然只要能拿出相關證明,舉證確財神體育網實有支出相關成本費用,就可全額從獎金中扣除後再課稅;但實務上,賽鴿的養成需要經過多年訓練,支出的發票收據保存不易,有時也難把特定支出在多年後跟特定某場比賽連結在一起作為成財神體育網本,因此新增可依固定比率作為成本費用扣除的方式。 至於成本費用率為何設定30%,官員表示,主要是因為現行不少難以列出成本費用單據的所得,都是設定以所得的30%作財神體育網為成本,因此比照訂定。不過,若國稅局可確切掌握成本費用支出情形,且成本支出確實未達所得的30%,稅局依法仍可核實計算所得補稅。 至於違法的賽鴿賭博收入,官員強調,與合法的賽鴿比賽獎金不同,賽鴿賭博收入屬於非法所得,遭查獲後,若經司法機關沒收後還有剩餘,仍得就餘額報繳綜所稅;如果想扣除相關成本費用,必須自行提出相關單據,核實扣除,不可比照賽鴿比賽獎金收入,以收入的30%扣除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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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寵物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