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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9年簡字10號判決書1Y
2011/08/19 22:34:00瀏覽1305|回應4|推薦0

【裁判字號】

99,,10

【裁判日期】

991018

【裁判案由】

飲用水管理條例

【裁判全文】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99年度簡字第10

      告     信

      告 苗栗縣政府

代 表 人 丙○○

訴訟代理人 戊○○

           丁○○

上列當事人間因飲用水管理條例事件,原告不服行政院環境保護

署中華民國981120日環署訴字第0980067761號訴願決定,提

起行政訴訟,本院判決如下︰

   主 

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事實概要:

    緣原告所有位於苗栗縣頭屋鄉○○○○ ○○○366-8

    號私有土地(使用編定別: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下稱系

    爭土地),前因改善或維護既有道路需要, 於民國(下同)

    97年3月4填具「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報請被告機關核定

    ,並經被告機關同意在案,原告乃分別於9749日 、98

    3月22填具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開工報告」及「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完工報告」陳報被告機關,嗣被告機關農業處

    派員會同頭屋鄉公所人員於9841日 前往勘查,發現原告

    有未依被告機關核定之簡易水土保持計畫施作情事,被告機

    關環境保護局(下稱苗栗縣環保局) 復於98428日 派員

    前往稽查,確認原告於 「明德水庫飲用水水源水○○○

    ○○○道路開發,且未報經被告機關核准,核認違反水土保

    持法第23條第1項及飲用水管理條例第5條第1項、第5條第2

    項第11款(裁處書誤載為第5條第11項)規定,由被告機關

    從一重依飲用水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裁處新臺幣(下同)10

    萬元罰鍰。原告不服,提起訴願,遭決定駁回,遂提起本件

    行政訴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9年簡字10號判決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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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小余@guest
Re: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9年簡字10號判決書1
2011/09/30 00:21
謝謝告知和祝福

歡迎有空常來喔

祝 天天開心

風 火@guest
Re: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9年簡字10號判決書1
2011/09/29 23:27

台灣阿信 : 

回應已收~~

 

今天到法院訴訟輔導科 他老兄對我的 社區 委員會做不法事的問題已一張東吳大學的法諮給我當回答 !!!

我又到地檢服務中心詢問..要我到法院去問~~~

有人假冒地方勢力 以選票挾持政府 民代 ......

而民代政府亦同手法.....

案號我一時也懶得找改天我再鋪上給你吧 ~~

我若要告官員 告不完啦~€

還是認真抓兇手出來受制裁吧~~

 

你可試 司改會啊 !

他們會幫你提告的...是申戒記點罷了

 

晚安喔~~~~~


看不下去@guest
Re: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9年簡字10號判決書1
2011/09/29 11:10

這個中國政府,已經污染了台灣司法數十年了~

司法不公早就有許水德說過"法院是我們開的"得到印證~

司法人員根本是中國黨愚民教育下的產物~

只專為服務某特定政黨而活~

您的遭遇,我相信是有人刻意在搞您的~

或許是缺少了"五個小朋友"的幫忙..

 

我有客戶親身經歷,自己楊梅買了塊地,自建小廠房~

結果前後搞了2年多還拿不到執照~

原因~  自來水申請不下來~  (一堆囉唆的麻煩持續刁難,缺少紅包吧?)

大電(220v)也申請不下來...(也是一堆理由~儘量不讓您過..)

說消防也沒過....與隔鄰要防火牆幾公尺高...)

最後只好去請建築師帶路縣政府,五位小朋友也幫過忙了~ 結果也不行~

因當初帶"五位小朋友"回家的承辦,已經轉調了....

又要重來一次~ 也請了縣議員去跑一下關切~

弄了老半天,五位小朋友都出征快有一營了...真是累死人~

 

不過公務人員真得很喜歡五個小朋友...很敢帶回家!

您辛苦啦~要繼續奮戰下去,正義只有靠自己爭取才會得到~

您有機會就多都搜證,如有不法人員的髒事被您抓到了,請不要手軟~去告他~

 

這個時代,上有貪贓枉法的親中阿九,自然底下要有貪得無厭的小小囉囉..

 

 

這些人以後下地獄時,閻羅王應該會先砍他們的手吧?

 

[版主回覆09/29/2011 21:42:12]

晚安週四愉快順心!

感謝您的回應!台灣有許多條文給公務員有機敲詐.收賄或為積效欺壓百姓.該處分亦為如此.且目前又再開新處分.原罰10萬被撤銷如今又開出另條文要罰6萬.簡直政府欺民損害人民財產.這些公務員及主管不疑需給賄


風 火@guest
Re: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9年簡字10號判決書1
2011/09/29 00:59

台灣阿信您好 :

看了你敘述的訴訟事後 也為你加油 !

至少 

你是有理有事實也有判決.....

我的訴訟是被他們安排好的計劃一步步消耗我一切身心精神體力錢財時間~~

幾件案子去掉了竊盜 偽文 誣告罪以妨害名譽審理近三年最後以再審無效已確定強硬判處不准抗告了~~

 

你可以說是還有正當程序進行訴求而我  被吃定了......

 

祝 平 安 ~~

[版主回覆09/29/2011 21:31:32]

晚安週四愉快順心!

台灣有許多法條不合理,且讓不肖公務員有機敲詐或為自積效亂用,走上救濟之路遙遠累人,唯為暏正氣不得不走下去,您的案件是否有相關案號法院供參考,不合理法條唯向大法官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