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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0/21 17:46:04瀏覽307|回應0|推薦0 | |
一年一度台北國際旅展如火如荼的展開,參展的規模更是一年比一年盛大,今年共有60個國家、900個參展單位,總攤位數更高達1,350個,堪稱台灣旅展史上規模最大。
在什麼都漲的時代,當然吸引不少消費者前往搶購優惠旅遊行程或各種住宿、餐點禮券,而今(21)天是台北場最後一天,相信業者會提供更加優惠的商品讓消費者在最後的期限搶購,消費者當然也不會放過這絕佳機會。
然而若事前沒有做功課鎖定目標就前往,在氣氛熱絡、銷售人員舌燦蓮花的夾攻之下,消費者要小心便宜沒撿到卻撿到了麻煩回家!因此消基會工作人員特地於2013年台北國際旅展開展第一天前往現場觀察,整理出以下事項提醒消費者注意,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價格戰,不如你想像中的便宜!
旅展展場如戰場,各個旅行業者拉開嗓門打出超值優惠價來吸引民眾,攤位周邊也貼滿了各個行程的促銷價格,但常見的促銷手段中,其中的解釋方式卻大有玄機,以下為消費者整理數個重點:
1.○○(國名)××××元「起」:仔細一看,業者所推出的優惠價格旁有標了一個小小的「起」字,有的甚至連標示都沒有。ㄧ般消費者看到這比市價行情還低的行程就會被吸引上門,但仔細一詢問才發現,「起」字的背後還包含了機場稅、燃料稅、簽證、導遊地陪司機小費等等,甚至還會依所住的飯店、房型等而有所差異,因此把這些額外費用加上去後,才是消費者真正應付的價錢,是否真的有便宜也是以這價錢做為比較的基準。
2.○○(國名)只要××××元:此促銷方法的另一種解釋為,行程上所標示的價格為兩人同行第二人所需負擔的價錢,與超商常見的同商品第二件58折為相同的意思,但與一般消費者的直覺認知卻有所差異。所以第一位參加者的價格就不是這麼便宜了!
此外,展場銷售手法還包含了一種常見的現象,例如「日本5,000元」,以常理來說光機票就不只5,000元了,而這5,000元表示的是兩人同行第二個人減5,000元或是現場報名立刻優惠5,000元的意思。業者利用文字遊戲吸引消費者,但其中不同的優惠方式及價格算法,仍需消費者仔細的詢問才能獲得充足的資訊。
◎心理戰,魔鬼藏在細節裡!
所謂「賠錢生意沒人做」、「ㄧ分錢一分貨」雖不ㄧ定完全正確但所謂市場機制就是如此,旅展上的便宜優惠不可能無限開放,因此常會出現限時限量的情形,然而當消費者以為搶到便宜下訂後,才發現內容與想像有所落差,這也是常見的旅遊糾紛。
1.出發日期:
在旅展中的超值優惠常有限時限量的優惠,在限「時」方面在團價中常會有限幾月幾號出發的日期限制,而根據本次在旅展中所蒐集到的廣告DM來看,所限「時」出發的日期約在2013年11月~2014年2月間。在這期間有不少國內外的大小節日與連假,也因此ㄧ般來說這期間出國的團費及機票飯店會比其他月份來的高,許多人就是為此來旅展想搶便宜。但是,也因這時段的熱門性,機票及飯店住宿也會有較高的無法順利訂到的機率,加上成行的時間緊迫,消費者若因衝動下訂,可能最後會遇到出國時間無法配合的窘境。
2.行程內容:
如前段所出現的○○(國名)只要××××元的促銷方式,其中價格雖很優惠但行程內容為何?是否安排許多購物行程?是否包含自費行程及門票?以及出發的飛機時間?難得的假期出國一趟,多數人的心態會希望能夠在該國家停留的時間越長越划算,但在業者的行程簡介中,或許可以看到所規定的出發日期,但班機時間卻沒有肯定確切的時間。因此若是到歐美等較遠的國家,光飛機的搭乘時間就要10幾個小時以上,業者所打出的10天之旅掐頭去尾、扣掉飛行時間可能僅剩7~8天真正的遊玩時間而已了!
旅展除了各旅行社推出的種種優惠旅遊行程商品,各飯店、餐廳、旅館,甚至遊樂園也都推出各種優惠住宿券、泡湯券、餐券等各式各樣商品禮券讓消費者搶購,一次多買幾套還能再便宜一點!但在本次旅展蒐集到的廣告DM或訂購單中,也發現到商品禮券應注意的問題:
◎優惠禮券無期限慢慢享用?
平日若想到各大飯店消費不論是住宿或用餐,其價格總是讓人卻步,但到了旅展就是搶購的好時機,價格下殺程度讓消費者即使排隊再久也要買,甚至一買就是一套5張或10張,感覺買越多賺越多!
1.優惠期限:
不論是住宿券或餐券,根據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均不得記載使用期限,原則上似乎可以放著慢慢使用。但本次旅展收集的廣告DM或訂購單上,雖然皆未發現業者違規記載使用期限,不過部分業者會註明優惠期限,有些業者會補充說明如超過優惠期限,其禮券視同現金,可依購買金額抵用,但有些業者僅標示優惠期限,卻未說明逾期使用辦法,易讓人誤會超過優惠期限就無法再使用該禮券,再進一步詢問業者,業者都會回答是等同現金使用,僅發現一家「閒晃幸福棧(夠樂旅館)(泡湯券)」無法答覆逾期後是否能繼續使用,表示必須確定購買後才能向主管確認。
2.限制使用:
除了有優惠使用期限,部份禮券也會有其他的使用限制,例如限平日使用、假日使用需加價,或平假日皆可使用,特殊節日不適用或也需要加價使用等等。然而在廣告DM或訂購單上卻不一定會明確告知須加價,或是僅說明要加價使用,沒有清楚說明加價費用。如「高雄陽光大飯店(住宿券)」廣告DM未說明使用限制,經詢問後才發現周六使用要加500元、連假需加800元。
◎享用優惠禮券有保障?
禮券類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皆規定該禮券應有履約保證,規範業者將販售禮券之所得做為專款專用,以確保消費者購買禮券後,能順利兌換該禮券應提供之服務或商品,若日後業者因故無法提供服務或商品時,也能退費給消費者,避免消費者權益受損,因此業者所販售之禮券是否已進行履約保證,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在本次旅展中的相關廣告DM或訂購單上,發現僅極少數業者會明確告知消費者,其販售之禮券已進行履約保證,且在這些極少數中,大部分只簡單說明該票券有履約保證,未仔細說明於哪家銀行進行履約保證,及履約保證確切期間。如「帝綸溫泉渡假大飯店」、「美人湯溫泉會館」及「花蓮理想大地渡假飯店」僅標示有履約保證,無法得知是哪家銀行、履約保證期間;「陽明山天籟渡假酒店」及「臺邦商旅」僅說明優惠期間等同保證(信託)時間,同樣無知道銀行及期間資訊;「杉林溪森林生態渡假園區」則是註明「本卷(券)已在台灣企銀提供足額履約保證」,有告知履約保證銀行,但履約保證期間仍需消費者另外上網查詢。
或許業者販售的實體禮券上會印有履約保證詳細資訊,但由於消費者在確定購買前,並無法事先檢視該禮券上究竟標示了哪些資訊,故也無法確定禮券上規定之事項是否合理或完善,因此消費者在購買前一定要先問清楚禮券是否有履約保證,拿到禮券後也應馬上檢視禮券上是否確實有履約保證相關資訊,以避免在混亂的展場當下,因一時不察而購買,等到要使用時無法使用、又不能退費才發現禮券並未進行履約保證,就為時已晚。消基會更建議業者,應直接在廣告DM或訂購單上告知禮券是否有進行履約保證,讓消費者能清楚了解該禮券的確已有相當的保障。
◎ 精美廣告圖片僅供參考?專案優惠內容業者可隨意改?
除了檢視廣告DM或訂購單上記載之資訊是否有限制使用期限、是否有提供履約保證,在檢視過程中也發現到,不少業者在廣告DM或訂購單上記載對消費者顯失公平之事項,或圖片僅供參考等字樣。
本次收集的相關廣告DM中,發現「古華花園飯店」及「統一渡假村」皆有圖片僅供參考字樣,除了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規定不得記載「圖片僅供參考」外,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內容,而業者提供的DM屬於廣告的一種,即應該要對廣告資訊負責。
若是業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內容低於廣告承諾,即涉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而廣告不實的行為,也同時觸犯了《公平交易法》。其中「統一渡假村」所標示「本DM圖片僅供參考,實際以現場為準,所有商品內容與使用方式以票券所載為準。」之字體更是小到不能再小,可能也涉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2條:「定型化契約條款因字體、印刷或其他情事,致難以注意其存在或辨識者,該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則消費者可主張該約定不構成契約的一部分。
另外,「歐悅國際連鎖精品旅館」、「日暉國際渡假村」、「雲朗觀光」、「劍湖山世界休閒產業集團」則是註明業者保有活動最終解釋權,或保有調整變更活動之權利,甚至保留暫停、終止專案之權利,這些規定顯然對消費者有失公平。或有部分業者已在廣告DM或訂購單上說明平旺假日之定義或參考日曆,卻又另外表示平旺假日之定義依飯店現場規定,或表示業者有調整變更之權利,且不另外通知,顯然也對消費者不公。若消費者是參考廣告DM的資訊決定購買商品,要使用時卻發現業者變更平旺假日之定義,導致預期可使用的時間變得無法使用,或產生預期以外的費用,豈不是吃定消費者?相關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也有規定,「不得記載違反其他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為顯失公平或欺罔之事項。」若前述業者所標示內容同樣標註於禮券上,就是違反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事實上,消基會認為即使是在廣告DM上也不宜標註業者有調整變更、甚至終止之權利等字樣。
消基會呼籲
1. 對政府:台北國際旅展的規模一年比一年盛大,不僅參展單位增加,參展人數及交易金額也不斷再創新紀錄。雖然本次檢視展場發送廣告DM或訂購單內容並未發現如禮券逾期不得使用等問題,但仍有資訊不清如未清楚說明超過優惠期限之使用辦法、禮券使否有履約保證等問題,或是產品價格利用文字遊戲混淆消費者,又或是註明圖片僅供參考、業者有權變更活動等不合理事項,這些問題都有可能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主管機關應再督促業者提供更完善且正確的產品資訊、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2. 對業者:雖然業者必須把握在展覽期間竭盡所能的銷售產品,因此無所不用其極的利用各種行銷手法吸引消費者上門,廣發傳單或大型行動看板是最佳的傳遞資訊方法。但應告知消費者的注意事項也應一併清楚揭示讓消費者了解,而不是讓消費者一一詢問。本次檢視也發現不少廣告DM同時也是訂購單,消費者可能看了DM上的資訊就填寫訂購單購買商品,因此廣告DM應確實告知注意事項,更不可註明圖片僅供參考或業者有單方面調整變更之權利!消基會也呼籲主辦單位,應該事先檢視參展業者的商品是否有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及消保法相關規定,以避免出售違規商品。
3. 對消費者:旅展中有許多價格令人心動的商品,想要撿便宜享優惠就不能錯過,但在購買前應了解業者的銷售手法,如標示出來的價格旁邊是否有個「起」字、極低的金額是否只是第二人的折價金額等,消費者都應留意。此外,為了吸引消費者,業者多會把商品原價、下殺售價、折扣數等字體放大,但注意事項或使用限制等字體相對之下就可能顯得較小甚至很難被注意到,因此消費者在被超低價吸引的同時,也應注意商品是否有不合理的規定、重要的履約保證是否明確告知,如此才能真正撿便宜、享優惠而不是花了錢買一肚子氣。另外,消費者若是對業者販售商品有疑惑,或是為避免消費糾紛,可以就近請教駐點的北市消保官,台北市法務局表示此次旅展期間會有消保官全程駐點,提供消費者諮詢並受理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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