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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國旅卡換現金 451公僕被起訴
2007/12/12 09:56:24瀏覽1384|回應0|推薦1

真是令人汗顏的公務員    我還在百貨公司上班時   就看過此是   最後因為報發

時事   卻有人趕緊來退刷   貪心到如此地步    那乾脆收回國旅卡   也不要再有

麻煩出來   真不知道誰告訴這些公務員   這樣做的

刷國旅卡換現金 451公僕被起訴

更新日期:2007/12/12 04:39  吳政峰/基隆報導

 去年逾兩千名公務員涉及基隆市國泰銀樓「真刷卡、假消費、換現金」案,基隆地檢署十一日偵結,一口氣起訴四百五十一人,緩起訴一千五百廿三人,創下紀錄。另七十人未到案,地檢署近期將針對未到案公務員,直接起訴或通緝。

 行政院規定,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九十二年一月起,全面實施改發國民旅遊卡,公務員須在貼有識別標識的特約商店與飯店刷卡消費,才能請領上限一萬六千元的強制休假補助費。

 未料一些不肖特約店家與部分公務員勾結,利用國民旅遊卡「真刷卡、假消費、換現金」,讓公務員詐領休假補助費,店家則從中抽取不等金額。

 交通部觀光局在九十五年三月得知,位於基隆市愛三路國泰銀樓,又稱國泰精品服飾店涉案,並移送基隆檢調單位偵辦。

 基隆地檢署遂從去年十二月底開始偵辦,發現北縣市等地公務員從九十三至九十五年到國泰銀樓購買服飾、金飾,隨後退貨,換現金,而銀樓負責人黃美惠(四十五歲)則從中抽取商品價格的十八%。基隆地檢署檢察官高永棟昨日偵結此案,起訴四百五十一位證據明確,卻否認犯罪的公務員。

 遭起訴的公務員累計消費達一年者,求刑四個月。累計達二年者,求刑五個月。累計達三年者,求刑六個月。若易科罰金,每日以一元計算,得繳交十二至十八萬元罰金。

 承認犯行一千五百廿三位公務員,基隆地檢向基隆地方法院求處緩起訴。法院未來若判刑確定,涉案人將依情節輕重,繳交一到兩萬元緩起訴罰金。

 至於七十名迄今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基隆地檢指出,近期將直接起訴犯罪嫌疑人,或發布通緝令,由警方逮捕。

 基隆地檢表示,國泰銀樓負責人黃美惠,從九十二年一月政府開辦國民旅遊卡,多次涉嫌與公務員勾結,假消費、換現金,但黃嫌否認犯行。基隆地方法院九十五年六月,依刑法詐欺罪,判處黃女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但可緩刑五年。

 基隆地檢認為,黃女詐騙國家財產,不法獲利超過一千萬元。地檢可接受黃女判刑一年六個月,但法院裁定黃女緩刑五年,等於不必接受實質法律制裁,刑責太輕,不符公平正義。基隆地檢不服判決已上訴台灣高等法院。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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