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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清條例 恐助長卡債族毀約
2007/08/22 10:35:11瀏覽303|回應0|推薦0

是嗎   毀約是因為錢賺太少   或失業的情形

債清條例 恐助長卡債族毀約
謝錦芳、林上祚/台北報導

銀行界估計,由於債清條例的影響,年底將有一半的卡債族會毀約。這些毀約的卡債族屆時是否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其實是個大問題

至於銀行公會提出卡債族「反奢華條款」,銀行主管坦承,未來要如何落實這些條款,的確是個大問題

台新金控總經理林克孝指出,更生與清算機制有其必要,可以給予卡債族重生的機會。但是,也不能被濫用,因此訂定反奢華條款,有其必要,但若要產生嚇阻力,也應該有明確的罰則。

根據中信金、台新金等大型金控的觀察,卡債族每月的毀諾率在去年最高峰時曾經達到五%,這項比率一直下降。不過,就在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通過立法時,這項比率不降反升,亦即毀約的人又增加了。

花旗銀行台灣消費金融經理管國霖表示,債清條例通過後,去年與債權銀行達成債務協商的三千億元信用卡卡債,可能有一半左右,會選擇以破產方式逃避債無償還。這個比率比原先業界預估的三到四成略高。

金控主管表示,這些人不再還錢,有可能是以為債務清理法提供更好的條件,因此不想再還錢。可是他們不清楚,債清法中明定,與金融機構達成債務協商的人,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雖然,這項規定有但書,在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下可以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原則上是不可以的。

反奢華 卡債族嘲笑銀行阿Q
陳怡慈/台北報導

銀行公會對卡債族祭出的「十五誡」,卡債族有話要說。有人說:感覺有點沒人性;有人嘲笑「銀行很阿Q耶!」還有人說:這簡直是妻管嚴嘛。」

民國六十七年次、具有阿美族血統的雅玲,看到這十五誡,倒是頗能體諒。

她說,有債就要還啊,雖然嚴了點,但就像是強迫自己省錢一樣,要求完全遵守也不是做不到啦。

雅玲說,她早就不搭計程車了,上下班或去學校唸書不是走路就是搭捷運,因家裡經濟不好,更是沒想過要出國玩,只是,不太喜歡要定期向更生監督人或清算管理報告的規定,覺得這麼做有點像「妻管嚴」。

不過,每筆日常生活不能超過三百,或不能進入單筆消費逾五百元場所的規定,則讓她感覺有點沒人性。雅玲說:「雖然欠錢,不代表沒誠意還錢啊,有時努力工作後,也會想小小犒賞自己。」

民國七十三年次,來自屏東縣、目前人在台北工作的琮琮,看到十五誡,直呼這些搞銀行的人怎麼這麼阿Q。

琮琮說,「一個月五千元,平均一天一六七元,這台北市要怎麼活?光停車費、油錢、騎摩托車被開罰單,算算都不只這個錢。」

況且,搭飛航器、出國還有紀錄,搭高鐵、小黃都是不記名的,試問有關單位要怎麼抓?

而四星級飯店的定義,「就更鳥了」。琮琮說,應該寫每日住房費不超過多少錢才合理,就像資優班有壞學生,放牛班有好學生,三星級飯店有好套房、四星級的也有差的套房,可能三星的住起來比四星的還貴、還舒服。

琮琮說,唸國中的時候,就開始幫家裡叫瓦斯,當時一桶要六百七十元,現在可能漲到每桶七、八百元了,銀行要清算族每筆消費最多三百,真是不知民間疾苦,一點也沒考慮到,南台灣目前有很多地方,都還在用桶裝瓦斯煮飯跟洗澡。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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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0913905567&aid=117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