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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寬仁要馬道歉 宋耀明:駭人聽聞
2007/08/17 10:31:21瀏覽349|回應0|推薦0

看了那麼媒體都在說侯寬仁的錯誤   而實在是錯誤   卻很愛面子  不認錯

真是不懂他為何是檢察官呢   真不懂錯了就錯了  就要收手了  為何又再浪費資源

要他人道歉時   讓大家看到原因   而不是為己之私   讓司法看笑話

侯寬仁要馬道歉 宋耀明:駭人聽聞

更新日期:2007/08/16 18:30

檢察官侯寬仁今天抨擊馬英九和辯護律師宋耀明披露筆錄,是傷害司法公信,要求兩人道歉,宋耀明今天表示,質疑筆錄沒牽涉到司法正義,完全是個別檢察官的行為,沒有道理要他道歉,宋耀明表示,侯寬仁說這樣會讓全國檢察官的筆錄都不可信,這種說法真的是「駭人聽聞」。

(繆宇綸報導)

宋耀明表示,吳麗洳的筆錄和實際陳述內容到底有沒有出入,侯寬仁認為沒有,他認為有出入,固然他的意見和侯寬仁不同,但他不認為他必須因為意見不同,而要跟侯寬仁道歉「否則的話,好像是說只要意見跟他不同的人就是錯的,要跟他道歉,我覺得沒有那樣子的道理。」

宋耀明並表示,侯寬仁認為這是司法正義和公信力的問題,他則認為這只是個別檢察官在處理個別個案的時候,所發生的行為,不代表所有檢察官在所有案件中,都會發生這種情況,所以他完全沒有要去傷害司法,或是檢察系統的動機和意圖「反而是如果有人說:『侯寬仁的筆錄如果是不實,那全中華民國檢察官的筆錄,沒有一份是實在的。』這樣的說法是『駭人聽聞』。」

侯寬仁要求道歉 馬英九:道歉?我才是受害人耶!

更新日期:2007/08/16 18:31 記者: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筆錄是不是有「斷章取義」的爭議,讓特偵組檢察官侯寬仁槓上了馬英九,並且要求馬英九和他的委任律師宋耀明道歉,對侯寬仁這樣的動作,馬英九感到不解地說,「我才是受害人耶!」,宋耀明則是質疑「我犯了什麼法條?」

無罪判決後,侯寬仁首度露臉,對於吳麗洳的筆錄被公佈,侯寬仁耿耿於懷,他說,馬英九傷害司法信譽,要求馬英九以及辯護律師宋耀明道歉。

侯寬仁說,捍衛司法正義與司法公信力是他的生命,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委任律師宋耀明利用媒體,披露經刻意纂改、節略證人陳述內容的行為,嚴重傷害司法公信力,他難以坐視。馬英九與宋耀明應對這種傷害司法的行為公開道歉,否則不排除委任律師追究責任。

馬英九表示,「道歉?(記者:傷害司法公信力?)我是被害人耶!司法還我公道啊!司法不是只有檢察官,還有法官,法院在這個案子裡面,扮演還我清白的角色,我不太懂這個邏輯。」

為什麼要道歉?馬英九的表情充滿困惑,他認為合議庭恢復民眾對司法的信心,何來傷害之有;馬英九的辯護律師宋耀明則是相當火大。

宋耀明表示,「他說要告我不是嗎?他說他要告我,請他舉出人事時地物,我犯了什麼法條?如果這件事情,他要進入法院或檢察署,我現在就可以說明,我會保持緘默。」

一份被承審法官認定「斷章取義」的筆錄,引爆了馬侯戰火,道歉對馬英九陣營來說辦不到,檢方只能提上訴,討回公道及顏面。

侯寬仁要馬道歉 馬英九錯愕

更新日期:2007/08/17 10:09

檢察官侯寬仁馬英九無罪宣判後首度露面,侯寬仁極度不滿馬英九為了政治目的,擅自公開竄改過的證人筆錄,影響社會視聽,他呼籲馬英九跟律師拿出誠意,如果不道歉,就提告。馬英九聽到後,相當錯愕,不知道為何要道歉。馬英九的律師宋耀明,更是直接回批侯寬仁,不知道侯要用哪條法律來提告。侯寬仁拿著聲明稿的雙手微微發抖,表情是相當嚴肅,這回站出來,直接槓上昔日老長官,特別費案被告馬英九,要求道歉。律師緊接著開記者會回應,態度也是強硬。侯寬仁更直指馬英九有政治目的,宋耀明直接回批侯寬仁,不容許別人有不同意見。不道歉,就提告,馬英九很錯愕,一臉無辜的說,為什麼要道歉。馬英九案,創下很多司法史新例,包含第ㄧ次有被告律師公開證人偵訊筆錄給媒體刊登,也是第ㄧ次有檢察官被氣到要在對被告提告,檢辯的爭論,不因為一審判決出爐暫時休兵,火藥味反而越演越烈。

怪事!院判無罪 檢要被告道歉

更新日期:2007/08/17 04:39 記者: 王己由/新聞分析

馬英九特別費案,證人吳麗洳偵訊筆錄,為法官認定筆錄記載與實際問答不符,確有斷章取義,檢察官侯寬仁不滿,大動作舉行記者會,以孤鳥之姿,把法理爭辯訴諸民意,更揚言馬英九和律師不道歉,就要提告,這樣的作為,實在讓人難以想像,這是一位檢察官嗎?

檢察官和律師的立場,本來就是對立、各為其主,特別費案審理過程中,引爆吳麗洳偵訊筆錄記載不實的爭議後,檢察官改革協會,在七月廿日上網貼了一篇題為「筆錄爭議應回歸法院調查」的文章,「籲請各方節制,回歸訴訟正軌,方能落實公平審判」。

八月十四日,台北地院宣判特別費案,判決書認定證人吳麗洳的筆錄記載與實際問答不符,確有斷章取義之處,排除證據能力。判決書上的認定,就是法院法官調查後的結果。

身為司法一環的檢察官,對判決結果,不透過上訴的審級救濟制度,爭法理是非,反捨正道,舉行記者會,甚至揚言不排除訴究馬英九和其律師妨害名譽的刑責。這種言行,和市井小民的爭執有什麼不一樣?而法院判無罪,卻要被告向檢察官道歉?更讓人質疑侯寬仁是否將矛頭指錯方向。

常言道,誠實乃最佳之策。犯錯,就認錯,何苦硬拗。侯寬仁直到昨日的記者會,還堅持吳麗洳的偵訊筆錄並無不實之處,但法院的判決書歷歷在目,社會自有公評,侯寬仁說他挺身而出是為了捍衛檢察官形象,但侯寬仁所引發的偵訊筆錄風暴,卻是連許多檢察官都看得直搖頭。

馬英九特別費案尚未判決確定前,侯寬仁身為偵查檢察官,縱有千般苦水,不服判決結果,就提出上訴,而非在法庭以外,另起戰場噴口水、掀爭戰,更不該因個人之爭,把全體檢察官拖下水,自己先傷害司法和檢察官威信。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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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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