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黃俊英也要上訴:針對選舉無效之訴
2007/06/18 13:21:33瀏覽196|回應0|推薦0

為什麼要把這四篇放在一起  是為了讓大家看清楚當日新聞中最主要的對話

看到高雄市選成這樣離譜  又讓人相當厭惡  南部人不該只為了自身的利益

而害了自己   也會害了後代子孫們  要清醒給的對錯  才不會誤子女說後悔

看看陳菊的下場  她今後不會好過的   不要當愚民   禍延子孫當心點 

高市爭霸/陳菊當選無效 馬:耳目一新 謝:不公平

更新日期:2007/06/17 17:52 記者: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陳菊的當選無效官司,引發馬謝的口水戰;馬英九說,法官的這項判決令人耳目一新,但謝長廷則是強調判決不公平;不過,陳菊陣營要擔心的還不只如此,因為根據選罷法第35條的規定,如果二審還是維持原判的話,陳菊將喪失再度角逐高雄市長的資格。

台灣司法史上第一遭,高雄市長陳菊一審判定當選無效,讓準備角逐2008總統的馬英九,信心頓時大增。馬英九:「這個法官的做法是振聾啟瞶,讓大家耳目一新,以後選舉當中用奧步的話,就會發生當選無效的結果,對於使用這些奧步的人有很大的嚇阻作用。」

相較於馬英九的喜出望外,謝長廷的態度就很不以為然。「我們支持陳菊上訴,我覺得這個判決比較不公平,這種判決是會影響重選的,一個判決,這種判決是很政治性的,法院應考慮到人民多數的意見。」

謝長廷支持上訴的態度,正好是民進黨內的共識,在全黨力挺下,陳菊說什麼也不能放棄,雖然她很有信心,但對陳菊陣營來說卻有另一個隱憂存在。

高雄市新聞處長蕭裕正:「依照這個法條,如果上訴之後,二審還維持黃法官的判決,當然是不行的,這部份就會變成依照選罷法35條,它是被禁止的。」依據選罷法第35條的規定,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不得申請登記為該次公職人員補選候選人,意味陳菊如果二審敗訴,將無法參加補選,因此上訴期待二審逆轉判決,成為陳菊唯一的出路。

扁下午南下與陳菊會談 挺菊意味濃

更新日期:2007/06/17 12:00

高雄市長陳菊一審被高雄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讓綠營大感意外,陳水扁總統昨天表明全力支持陳菊上訴,今天下午他將專程南下高雄,除了要與陳菊一起宣佈流行音樂中心場址外,隨後也將前往陳菊官邸,為陳菊加油打氣意味相當濃。

原本高雄市政府原屬意在高雄港10號碼頭設置流行音樂中心,不過遭到包括輪船和報關等19個碼頭公會反對,最後市府選定16號和17號碼頭。

陳水扁總統下午三點將與高雄市長陳菊在12號碼頭,也就是所謂的「真愛碼頭」,共同宣佈音樂中心場址;隨後,陳水扁總統也將前往陳菊官邸會談,一般預料,陳總統除了為陳菊加油打氣之外,雙方應該是要商討有關上訴的事情。

護衛陳菊 民進黨高市黨部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更新日期:2007/06/17 07:00

陳菊一審被判當選無效,民進黨高雄市黨部為了護衛陳菊決定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民進黨高雄市黨部所成立的這個緊急應變小組,是由高雄市黨部主委張志銘擔任召集人,民進黨高雄市黨部並召開臨時執評委會。會中決議:力挺陳菊上訴之決定。會中並定調民進黨部對判決的評論是:審判長黃宏欽法官本身偏藍的心態,用司法來控制政治,輕率判決,造成社會的紛爭與不安定,表達遺憾。---

黃俊英也要上訴:針對選舉無效之訴

更新日期:2007/06/17 07:00

高雄市長選舉官司一審判決:陳菊當選無效!陳菊決定上訴。不只陳菊要上訴,黃俊英也要上訴。黃俊英的委任律師何旭苓說:贏了當選無效官司,但是選舉無效官司被駁回,不服氣因此將會上訴。(林憲源報導)

陳菊一審判決當選無效,陳菊說:為了爭取最後的公道,會上訴到底。不只陳菊要上訴,黃俊英也要上訴,委任律師何旭苓說: 高雄地方法院判決市長選舉無效之訴不成立,但調查顯示高雄市選委會辦理市長選舉違反選罷法第21條強制規定,違法發出的市長選票多達4907票,遠超過實際差距的票數,她將就選舉無效部分提起上訴。何旭苓認為二審法官會很重視這些明確證據。

何旭苓表示:在違法選票部分,未簽章違法領取市長選票有3275票、蓋指印無管監人員會章有222票、簽章與姓名不符有589票、重覆發放選票127票、管監人員預先交付印章未親自對按指印者會章有606票、遺失票26票、實際投票數多於領票數62票。這些票數總合遠超過法院認定的雙方實際差距1171票。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0913905567&aid=103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