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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9 15:57:51瀏覽241|回應0|推薦0 | |
這就是台灣底下經濟環境 九個月空窗期 提防不當催款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雖然完成三讀,保障卡債族的還款程序,推動修法的個人債務更生及破產法案聯盟召集人林峰正昨天仍憂心說,此法定有九個月的日出條款,銀行如果利用此時間加速不當催款,將對弱勢卡債族不利,他呼籲金管會應該注意相關問題。 林峰正說,此法雖然可保障卡債族更生或清算的權益,但距離施行還有九個月的空窗期,如果加上協商期限四個月,長達十三個月,金管會應該具體函示相關銀行不可利用過渡期間,反而加速暴力催收或拍賣卡債族房子等不當手段。 他也強調,金管會可以提供諮詢或申訴管道,避免卡債族申訴此過渡時期遭受不當壓迫,以免立意良好的法律一過,卡債族未蒙其利先受其他傷害。 一位聯盟成員也批評說,銀行不斷希望拉長日出條款期限,原本初審時並未訂定日出條款,此法一過就公佈施行,協商過程中,不斷要求從六個月,一度喊價到一年,最後朝野協商後確定為九個月,其實,背後就是擔心無法加速處理目前的卡債族債務,希望爭取時間,採取其他強制催收手段,包括拍賣房屋等。 林峰正說,金管會等相關單位未來應加強法案宣導,尤其釐清協商期的起算方式,是否可以在距離法案施行九個月期限間就先行讓卡債族和銀行進入協商程序,提早讓卡債族可以提出更生或情算,保障卡債族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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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