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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民 孕婦停車證,兒童停車證,發放 全日24小時無休
2018/09/03 10:15:00瀏覽292|回應0|推薦0

桃園市政府自107年8月1日起開始發放「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識別證」,因考量部分民眾無暇於上班時間領證,自即日起在桃園、中壢、蘆竹共四座公有停車場提供24小時領取婦幼停車識別證,孕婦停車證, 兒童停車證, 另外本市路邊開單9個服務中心與八德停車場亦提供夜間8點前領取之服務,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政府立案首選寶新桃園當舖 於民國87年(西元1998)創立在桃園地區經營三十年;自開業以來秉持服務,自始替客戶出發點來替客戶著想提供機車借款免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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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在107年7月31日前領取孕婦手冊以及兒童健康手冊者,皆可攜帶手冊至本市13區公所、衛生所或市府1樓後棟桃園市路邊停車服務中心共27個場所領用停車識別證,考量民眾無暇於上班時間至指定地點,除了原本27個場所領用停車識別證之外,自即日起於桃園區西門地下停車場、藝文園區地下停車場、蘆竹區南崁公一地下停車場、中壢區銀河廣場地下停車場,共四座公有停車場提供24小時領取停車識別證之服務,此外,本市路邊開單服務中心於桃園、中壢、龜山、蘆竹、龍潭、平鎮、八德、楊梅、大溪共9處及八德區公有廣停一停車場,提供夜間8點前領取服務,總計增加14個據點,提供夜間發放婦幼停車識別證。

為打造桃園市友善婦幼的停車環境,桃園市政府轄管81處公有停車場已設置孕婦幼兒專用車格224格,且於醫療院所、公園、圖書館周邊已劃設151席路邊孕婦幼兒優先停車格,將持續增設路外停車場專用車格與持續劃設路邊優先停車格,以提供孕婦與幼兒友善的交通環境。

交通局呼籲民眾車輛停放專用車位請於擋風玻璃外置專用識別證,未乘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不得占用專用格位,若違規占用,自108年6月29日起將可依停車場法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請車主發揮愛心將路邊婦幼優先停車格禮讓給需要的人,共同維護孕婦與六歲以下兒童停放車輛的權益。

資訊引述:桃園市政府

( 休閒生活旅人手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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