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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10:31:47瀏覽210|回應0|推薦10 | |
a 某格主: 美國對台灣最重要的法律—「台灣關係法」,對兩岸的定位,尤其具有它的重要意義。 TAIWAN RELATIONS ACT 是美國國會制定的美國國內法 顧名思義 "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並授權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台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並為其他目的。" 是規範美國政府與日後與台灣關係的美國單方面制定的美國國內法律 b 某格主: 1946年11月4日,中華民國與美國在南京簽定「中華民國與美利堅合眾國通商航海條約」 這 "是1946年11月4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王世杰與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於南京簽訂的國際條約" 這是兩個互為主權國家 國與國之間所簽訂的條約 c 某格主: 台灣依據由台灣人民制定的修改的憲法增修條文,由台灣人民自己選總統和國會,怎麼不是國家? 中華民國當然是國家 中華民國總統、國代、立委的產生 皆本中華民國憲法本文 以及其後之 憲法七次增修皆由國民大會通過 我們是中華民國 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然 是誰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國家? 1 聯合國 台灣是1895年大清光緒皇帝為應援朝鮮抗日侵略之請求兵敗而被迫割讓而為日本殖民地 台獨主張仍為中華民國憲法所保障之言論自由範疇 d 「台灣關係法」定位兩岸為「一中一台」關係 *中(共)美三個聯合公報 沒有台灣關係法 *1971年年中美國積極發展與中共關係正常化 承諾?助中共入聯 大會,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一九七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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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