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小石頭的提醒
首先我不是名人 只是一個平凡的婦女
另外 因為我本身從事出版工作十多年
著作權法略懂一些 因此我知道自己的行為並未觸法
關於「投稿」,著作權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著作財產權人投稿於新聞紙、雜誌或授權公開播送著作者,除另有約定外,推定僅授與刊載或公開播送一次之權利,對著作財產權人之其他權利不生影響。」因此,投稿到報紙的文章,如無特別約定,著作權仍歸作者所有,不必經報社同意,就可將此著作收錄在其個人出版的專書或轉貼在其個人網站,或其他網站上,報社應不得主張任何權利。
請卓參
謝謝你...你要拍我,恐怕會拍出一層油...
還是要謝謝你的到站喔~
謝謝你的推薦
每次看到推薦網誌裡的
小人兒有了伴
好開心
我看了可以推薦…級數...
還是很迷糊
只要享受和分享其中的快樂就好了
歡迎有空來
「玩」美生活 分享你的心情….
親愛的小石頭:謝謝你的來訪,今兒來看看你,發現了你有一顆很純淨的心,心情的敘述直接又簡單,很是可貴,加油喔。
很喜歡你的文字
我們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