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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十一) 續 四千八百八十四
2019/07/22 04:12:12瀏覽256|回應0|推薦8
◎紫衣
朝廷賜與高僧大德之紫色袈裟或法衣。又
作紫服、紫袈裟。賜僧紫衣,始於唐則天武
后。《大宋僧史略》卷下云(大正54‧248c)︰
「按唐書,則天朝有僧法朗等,重譯大雲經
,陳符命,言則天是彌勒下生,為閻浮提主,
唐氏合微,故由之革命稱周。法朗、薛懷義九
人並封縣公,賜物有差,皆賜紫袈裟、銀龜[上代下巾]
,其大雲經頒於天下寺,各藏一本,令高座講
說,賜紫自此始也。」
又,《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一之一
云(大正40‧361c)︰
「今時沙門多尚紫服。按唐紀,則天朝,薛
懷義亂於宮庭,則天寵用,令參朝議,以僧衣
色異,因令服紫袈裟,帶金龜袋。後偽撰大雲
經,結十僧,作疏進上,復賜十僧紫衣龜[上代下巾],
由此弊源一洩,於今不返。」
依佛制,紫衣屬「五間色」之一,並非如
法之壞色,故佛制嚴禁之。如《佛制比丘六物
圖》云(大正45‧901b)︰「輕紗紫染,體色
俱非,佛判俗服,全乖道相,何善之有﹖」然
中國自古以來,即許高官著紅、紫色之朝服,
又設朱、紫、綠、皂、黃等綬條,以區別官位
高低。緇門乃仿此而有紫衣之披著。自則天武
后賜僧法朗以後,賜紫衣漸成風氣。至懿宗咸
通二年(861),左右街僧入內殿講論時,蒙
賜紫衣。對左右街各賜紫衣之風氣始於此時。
僖宗、昭宗之時,亦常賜紫衣,此後「賜紫」
之事乃漸成慣例。
五代、北宋時,凡從事譯經之外國三藏,
或負有外交使命之出使僧人,朝廷均賜與紫
衣。北宋‧開寶元年(一作開寶二年)至太平
興國四年(969~979),每於天子誕節即召四
海之僧入殿庭受三學比試,經律論十條義理全
通者,獲賜紫衣,號之為「手表僧」。其後有
濫授之嫌,遂由功德使上奏廢止。後改由親王
、宰臣、地方長官等人推薦,中選者由門下省
授「紫衣牒」(即准予披著紫衣之證書),號
為「簾前紫衣」。
日本方面,紫衣之獲賜,始於玄昉。禪宗
僧始著紫衣,則以建仁寺榮西與永平寺道元等
為最早。現今日本曹洞宗與臨濟宗,皆以紫衣
為最上等之色衣。
■〔參考資料〕 《釋氏要覽》卷上;《佛祖統紀》
卷四十三;《禪林象器箋》〈服章門〉;黃敏枝《宋代
佛教社會經濟史論集》;袁震〈兩宋度牒考〉(《現代
佛教學術叢刊》{7});塚本善隆《中國近世佛教史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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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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