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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南華文學獎」
2011/03/01 04:05:50瀏覽379|回應0|推薦2

第五屆「南華文學獎」徵選辦法        
                          ※本屆徵文類別: 散文  


一、宗    旨:獎勵青年學生創作,提倡文學風氣,培植優秀藝文創作人才。
二、主辦單位:南華大學文學系
三、協辦單位:人間福報
四、徵文對象:1.大專組:目前就讀全國大專院校,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含博碩士研究生,以及外籍在台留學生)。
            2. 高中組: 目前就讀全國高中職校,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五、本屆徵文類別:散文,總字數2000~3000字以內。
  六、獎    項:
  大專組:甄選5名(大專3名、研究所2名),不分名次,頒贈「文學獎座」以及獎金 一萬五千元。
高中組:甄選5名,不分名次,頒贈「文學獎狀」以及獎金 五千元。      
七、收件日期:99年12月15日起,至100年3月30日截止(每人限投1件,以郵戳為
八、評    選:所有應徵稿件均密封處理,分初審(資格審查)、複審、決審三階段評選,並聘請文壇與學界先進,擔任決審委員。入圍名單將於100年4月揭曉,並於5月中旬舉辦文學獎「公開決審會」與現場頒獎,得獎作品將發表於南華大學文學系網站,以及協辦媒體。
九、收件方式:
1、參賽作品:參賽表格1份、書面稿一式4份、電子檔案1份。(電子檔請寄至 nanho7785@yahoo.com.tw)(一律以電腦打字,12級,字體新細明體,列印於A4紙張),稿件請勿註記作者姓名或留有記號。文章總字數,以word工具列上的【字數統計】為準。
2、參賽表格,須浮貼學生證影印本、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外籍在台留學生則繳交護照影本)各乙份。
參賽表格,請至南華大學文學系網頁下載:http://cl.nhu.edu.tw
3、作品請寄至:622嘉義縣大林鎮南華路一段55號「南華大學文學系」,信封上註明「應徵南華文學獎」字樣。(恕不退稿,請參賽者自留底稿)。 
十、注意事項:
1、每人限投一篇,參選作品不得一稿兩投,並須未曾獲獎及發表者(含網路、校園文學獎及各種型態之刊物)。
2、參賽作品如字數不符規定、參賽者資格不符者,將不予以進入複審。
3、得獎作品經發現資格不符、冒名頂替,或抄襲等觸犯任何著作權之情事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座,而其損害第三人之權利部分,則由作者自行負責。
4、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但主辦單位得以任何形式推廣、保存及轉載,
不另付稿酬。
十一、詳細參賽辦法,請參閱南華大學文學系網站:http://cl.nhu.edu.tw,連絡電話:(05)2721001轉2131陳小姐。
十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修訂並再行公布。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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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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