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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判決案的回響
2013/05/06 07:07:08瀏覽718|回應0|推薦1
益世貪污案獲一審輕判後,各界批判聲浪不斷,紛紛表達對當事人及政府的不滿,網路上流傳各種 KUSO 的諷刺作品,博君一笑。

§ KUSO 電影海報《靈益世界》



§ 搶辦黨證



§ 《木蘭詩》改成《愛家佳》

唧唧復唧唧…檢座大點兵;起訴十二卷,卷卷有夫名。夫婿淹臺幣,婆婆燒美金,願為請律師,從此免夫刑。

§ 《馬傻吟》 作者:張大春

呼馬傻,哀生民;而今造反合天倫.... 憑爾裝聾復作啞,拼將國事演荒唐。君不見──古來末帝皆如此,法治既毀國將亡。

§ 《背影》

我與益世不相見已有二年餘了,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
那年冬天,公公死了,池塘裡的錢也被沒收了,正是禍不單行的日子,我從主播變成貪污共犯,打算跟著益世夫唱婦隨。到法院見著法官,看見燒掉的美金,又想起差點到手的藍鑽,不禁簌簌地流下眼淚。
法官說:「事已如此,不必難過,好在你有黨證!」
回家湮滅證據,婆婆整理了美金跟台幣的帳簿;又跟地勇公司很有禮貌地要錢辦了喪事。
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慘淡,一半為了喪事,一半為了婆婆拿錯贓款交保白花了幾千萬。
喪事完畢,益世要發監執行,我也要到法院聆聽檢察官上訴結果,我們便同行。
到黨部時,有朋友約去遊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須搭車到法院。
益世因為交遊廣闊,本已說定不送我,叫黨部裏一個熟識的法官陪我同去。
他再三囑咐 3、3、23,甚是仔細。
但他終於不放心,怕法官不會判;頗躊躇了一會。
其實我那年已三十歲,法院已來往過兩三次,是沒有甚麼要緊的了。
他躊躇了一會,終於決定還是自己送我去。
我兩三回勸他不必去;他只說:「不要緊,他們去不好!」
我們進了博愛特區,看到了最高法院。我買通法官,他忙著照看公文。
公文太多了,大家得向益世行些小費,才可辦妥。
他便又忙著和他們講價錢。
我那時真是聰明過分,總覺他說話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
但他終於講定了價錢,就送我上車。
他給我揀定了靠車門的一張椅子,我將他給我的紫貂大衣鋪好坐位。
他囑我路上小心,法庭上要警醒些,不要說溜了嘴,又囑託法官好好照應我。
我心裏暗笑他的迂;他們只認得黨證,託他們直是白託!
而且我這樣大年紀的人,難道還不能自己作偽證麼?
唉,我現在想想,那時真是太聰明了。
我說道:「益世,你走吧。」
他往車外看了看,說:「我買幾個削鉛筆機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動。」
我看那邊候車亭的柵欄外有幾個賣東西的等著顧客。
走到那邊候車亭,須穿過公車專用道,須跳下去又爬上去。
益世是一個胖子,走路自然要費事些。我本來要去的,他不肯,只好讓他去。
我看見他戴著 Gucci 毛帽,戴著 Cartier 手錶,穿著 Versace 西裝,蹣跚地走到馬路邊,慢慢走三步路,尚不大難。可是他穿過公車專用道,要走回來,就不容易了。
他用兩手捂著心臟,兩腳奮力往前邁;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傾,顯出努力的樣子。
這時我看見他的背影,我的淚很快地流下來了。
我趕緊拭乾了淚,怕他看見,也怕別人看見。
我再向外看時,他已拿了 10 元的削鉛筆機往回走了。
過馬路時,他先將削鉛筆機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往前走,再踢著削鉛筆機往前走。
到這邊時,我趕緊去攙他。他和我走到車上,將削鉛筆機一股腦兒放在我的皮大衣上。
於是撲撲衣上的泥土,心裏很輕鬆似的,過一會說:「我走了,到法院記得拿 10 元的削鉛筆機出來表示儉樸!」
我望著他走出去。他走了幾步,回過頭看見我,說:「進去吧,行政院裡只有 3 個人上班。」
等他的背影混入來來往往的人裏,再找不著了,我便進來坐下,我的眼淚又來了。
近幾年來,益世和我都是東 A 西討,台灣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
他少年出外謀生,獨立支持,做了許多大買賣。哪知老境卻如此頹唐!
他觸目傷懷,自然情不能自已。
情鬱於中,自然要發之於外;監獄沒超過 200 坪便往往觸他之怒。他待我漸漸不同往日。
但最近兩年不見,他終於忘卻我的不好,只是惦記著我,惦記著還沒被搜到的銀子。
我北來後,他寫了一封信給我,信中說道:「我身體平安,惟三餐龍蝦、鮑魚吃膩,半夜出來喬事情,諸多不便,大約假釋之期不遠矣。」
我讀到此處,在晶瑩的淚光中,又看見那肥胖的,滿身名牌,舉步維艱的背影。
唉!我不知何時再能與他相見!

2015 年在吳育昇床上




( 時事評論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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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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