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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野趣聞:林怡君告林怡君
2010/05/27 06:06:05瀏覽1292|回應0|推薦1
好朋友冒名過火 林怡君告林怡君

子林怡君被吊銷駕照後還開車上路,用年齡相近、同名同姓的友人當擋箭牌,應付警方攔檢,去年她車禍肇事再度冒用「林怡君」身分,「林怡君」發現後控告林怡君,台北地檢署昨天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本案由於被告與告訴人同名同姓,檢察官為了分辨兩人身分,特地用括弧來區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上的「林怡君」是告訴人,沒括弧的林怡君是被告。

廿九歲的林怡君與「林怡君」原是好友,有一次,林怡君駕車遭警方攔查,她報「林怡君」身分資料,免去被開單告發,當時「林怡君」也在車上。去年十二月十日下午三時許,她開車經過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時與轎車擦撞,重施故技,又冒用「林怡君」身分接受警方調查。

之前兩人已因細故鬧翻,當「林怡君」發現林怡君連車禍肇事也要賴到她身上,氣得提出告訴。她強調,第一次她同意「林怡君」使用她的身分資料,但這次是對方冒用。

【2010/05/2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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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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