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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莊霸途(詠史百二十)
2017/09/22 06:00:00瀏覽725|回應0|推薦34

熊旅登基始,韜光養晦孚。

一鳴驚鵠志,問鼎示鴻圖。

施政優師向,和交止戈殳。

遒功於邲戰,成霸合名符。

 

①楚莊王(?-前591年),羋姓,熊氏,名旅(一作呂、侶),楚穆王之子。戰國楚簡文寫作臧王,一作荊莊王,是東周春秋時期楚國最有成就的君主之一,名列春秋五霸。

②《史記·楚世家》:「莊王即位三年,不出號令,日夜為樂,令國中曰:「有敢諫者死無赦!」伍舉入諫。莊王左抱鄭姬,右抱越女,坐鐘鼓之間。伍舉曰:「原有進隱。」曰:「有鳥在於阜,三年不蜚不鳴,是何鳥也?」莊王曰:「三年不蜚,蜚將沖天;三年不鳴,鳴將驚人。舉退矣,吾知之矣。」居數月,淫益甚。大夫蘇從乃入諫。王曰:「若不聞令乎?」對曰:「殺身以明君,臣之原也。」於是乃罷淫樂,聽政,所誅者數百人,所進者數百人,任伍舉、蘇從以政,國人大說。」

③《說苑·君道》: 楚莊王既服鄭伯,敗晉師,將軍子重,三言而不當,莊王歸,過申侯之邑,申侯進飯,日中而王不食,申侯請罪,莊王喟然嘆曰:「吾聞之,其君賢者也,而又有師者王。」

④《春秋繁露·楚莊王》: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靈王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曰:莊王之行頤賢,而舒之罪重。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貶,孰知其非正經。《春秋》常於其嫌得者,見其不得也。是故齊桓不予專地而對,晉文不予致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而討。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此楚靈之所以稱子而討也。《春秋》之辭,多所況,是文約而法明也。問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複見於陳蔡之滅。不予諸侯之專討,獨不複見於慶封之殺,何也?曰:《春秋》之用辭,已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今諸侯之不得專討,固已明矣。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稱楚子以伯討之,著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亂國之臣,雖不篡殺,其罪皆宜死,比於此其云爾也。《春秋》曰:「晉伐鮮虞。」奚惡乎晉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禮而重信。信重於地,禮尊於身。何以知其然也?宋伯姬疑禮而死於火,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春秋》賢而舉之,以為天下法,曰禮而信。不答,施無不報,天之數也。

⑤止戈為武:《左傳·宣十二年》楚子曰:「楚子曰,非爾所知也,夫文,止戈為武,武王克商,作頌曰,載戢干戈,載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時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鋪時繹思,我徂維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眾,豐財,者也,故使子孫無忘其章,今我使二國暴骨,暴矣,觀兵以威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猶有晉在,焉得定功,所違民欲猶多,民何安焉,無德而強爭諸侯,何以和眾,利人之幾,而安人之亂,以為己榮,何以豐財,武有七德,我無一焉,何以示子孫,其為先君宮,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鯨鯢而封之,以為大戮,於是乎有京觀,以懲淫慝,今罪無所,而民皆盡忠,以死君命,又何以為京觀乎,祀于河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

( 創作詩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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