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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的「一國兩制」是什麼制?根據什麼能併存?
2014/09/29 05:08:04瀏覽341|回應0|推薦0

習近平重申「一國兩制」

 

兩岸各有憲法,是憲法的兩制嗎?

 

兩岸一國,一國的憲法是什麽憲法?

 

中華民國迥異於香港殖民地回歸,兩制是什麼制?

 

既然兩岸都是依法定程序,制訂憲法,如果沒有融

 

合機制,如何處理兩岸憲法?

 

兩岸的統一,不是國共兩黨的統一,而是中華民國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一!

 

中共如否定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僅說應有合理的

 

政治安排,怎麼安排?中共必須回答。否則,是自

 

欺欺人!

 

張亞中教授指出「一國兩制需要融合機制」,在國家

 

統一之前,兩岸如沒有適當融合的過程,空談「一國

 

兩制」,何以取信於台灣人民?

 

一國兩制需要融合機制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雖是中國大陸的兩岸關係發展綱領,但近年來提的不多,這一次習近平總書記卻高聲強調,意在提醒北京對「統一」立場的堅持,但如此強硬強調「一國兩制」,卻無法解決兩岸和平發展期的問題。

缺和平發展期政治定位

第一、在北京的政治設計中,「一國兩制」是統一後的政治安排,目前是兩岸和平發展期,兩岸政府應該思考一個符合兩岸和平發展期的政治定位。國民黨目前的主張是「不統、不獨」、「維持現狀」的消極論述,在太陽花運動以後已經陷入泥淖。民進黨在「凍獨」立場上的退卻,仍然是以分離兩岸做為主要論述,北京已表明不可能接受。

而北京目前並沒有對和平發展期的政治定位提出說明,只是強調「一中框架」,但由於北京一直是以「一國兩制」做為統一後的政治安排,因此,北京的「一中框架」在台灣一些民眾看來就是「一國兩制」框架,因而難以接受。從這個角度看,習近平此次高聲強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將只是立場的再宣示,對於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助益不大。

第二、香港澳門實施「一國兩制」,基本法是來自大陸憲法第31條,從法律的關係來說,北京與港澳的關係是「主從關係」或「父子關係」。即使北京反覆強調,台灣可以在「一國兩制」中享受高於港澳的更高自治,但是從法律關係來說,再高的自治,與北京的關係也是「從主」或「子父」關係,這是大多數台灣民眾不會接受的。

習近平經常強調「兩岸一家親」,這個說法也得到台灣民眾的普遍好感,但是「兩岸一家親」是兩岸兄弟的一家親,還是兩岸父子的一家親,這是北京必須要說清楚的。兄弟之間或許有大小權力的差異,但是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第三、「一國兩制」的說法可能會固化兩岸現有的認同分歧,不利於兩岸和平發展。「一國兩制」的盲點在於缺乏一個「兩制」間的融合機制,經貿與人員的交流有助於增加彼此的利益與了解,其結果可能更造成認同的分歧。香港今日的發展即為一例。

兩岸要能夠和平發展的關鍵是兩岸必須先把主權,也就是何謂「中國」說清楚。「中國」不應單由中華民國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單獨享有代表,「一中」應是兩岸共同組成的「整個中國」。

須有兩岸治權統合機制

目前的現況是,「整個中國」內部就已經是兩制,而且是兩個享有充分憲政治權的制度。不過,如果只承認這樣的「一國兩制」,兩岸仍有可能造成分離式的固化,因此,兩岸和平發展必須有一個統合兩岸治權的「統合機制」,沒有這種有助於認同的共同體機制,兩岸關係將只是建築在利益的基礎上,變數必多。

在還沒有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為「台獨」或「獨台」憲法以前,台灣方面應視完成統一是憲法的義務與責任。兩岸政府或許對未來統一後的政治安排都有自己的看法,但是目前是兩岸和平發展期,如果把自己認定的未來統一模式做為現階段的兩岸關係定位,那將會阻礙兩岸人民的重疊認同。

為解決這個問題,台灣方面有人提出「一中三憲、兩岸統合」、「一中大屋頂」的主張,大陸方面也有提出「共同締造」等論述,這些論述都是以兩岸為真正平等的兄弟關係為基礎來發展兩岸關係,應與北京的「一國兩制」內涵有不同。

中時(作者為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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