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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發垃圾郵件 開罰500元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2017/09/15 04:53:40 |
(郵件託管服務分享)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於是提出垃圾信辦理條例。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於是提出垃圾信治理條例。" data-reactid="13">台灣網際網路協會調查,台灣民眾每人每天平均收到廿九封垃圾郵件;國內主要網際網路辦事供給商統計,客歲一.三億封電子郵件中,一.二億封是垃圾郵件,占用大量網路資本,造成網路負擔,以每封約○.二角估算,垃圾郵件每年浪費的社會本錢達廿億元。 一旦業者違反劃定拚命發送廣告,因而造成收信者財產損失時,須負起補償責任;即便收信人難以證實財產遭到侵害,照舊可要求補償,罰金皆為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為改良網友被垃圾信塞爆信箱的逆境,昨日立法院初審經由過程《濫發貿易電子郵件經管條例草案》,明訂任何行銷郵件必須加註「未回傳視為拒絕繼續接收」的連結,一旦發信者未取得贊成就「二次發送」,網友可要求傷害賠償。特殊的是,即使無法舉證現實受損,每封信仍可索賠一百至五百元。特別的是,即使沒法舉證現實受損,每封信仍可索賠一百至五百元。預感一旦立法經由過程,可有效嚇阻垃圾信繼續滿天飛。預感一旦立法經由過程,可有用嚇阻垃圾信繼續滿天飛。 中國時報【朱真楷、林上祚╱台北報道】 昨日經由過程初審的條則劃定,商家發送貿易電子郵件時,除須載明「如收信人未回傳,視為拒絕繼續接收」字樣,也必須標示「商業」、「告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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