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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知道的一段歷史--東京審判揭密(轉貼)
2006/12/31 01:36:29瀏覽2729|回應0|推薦5

<<溥儀出庭作證畫面>>

2003年春,我們意外發現一本關於1946年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日記,日記的主人是全程參與審判的中國法官梅汝璈。這本從未公開過的日記描述了半個多世紀前的那場審判,那些鮮為人知的法庭故事和那些台前幕後錯綜複雜的激烈爭鬥……

一個中國法官的心路歷程,為我們展開了那段歲月無法湮沒的歷史記憶。

逮捕日本戰犯

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隨即,美軍第8軍對日本實施軍事佔領。駐日盟軍總部最高統帥麥克亞瑟將軍要求立刻逮捕包括東條英機在內的39名甲級戰犯。當30多名美國憲兵包圍東條英機的住所時,屋裏傳出一聲槍聲。不過,由於東條英機是左撇子,他自殺時沒打到心臟。

美軍憲兵立即把東條英機送到醫院搶救,美國士兵還主動獻血。因為作為惡果僅存的世界三大元兇(另兩人為已死的希特勒和墨索里尼)之一,他必須活著接受公開審判。

 此時,日本統治集團人人自危,最緊張的是日本天皇裕仁。因為國際上認為裕仁負有發動侵略戰爭的責任,必須嚴懲。要不要把裕仁推上歷史的審判台,成了擺在同盟國面前的一道難題。

盟軍佔領日本後,麥克亞瑟將軍與日本天皇裕仁進行了一次秘密會面。雙方對會談始終諱莫如深,30年後的裕仁說:“當時與麥克亞瑟將軍有君子協定,永不透露。”不過出於戰後美國戰略利益的需要,美國政府表示日本可以保留天皇制,不逮捕、也不起訴天皇。裕仁逃過被逮捕的命運。

3個月中,盟軍最高統帥部發出4批逮捕令,逮捕118名前日本軍政領導人為甲級戰犯,關到東京最大監獄巢鴨監獄候審。

遠東軍事法庭

 1945年12月16日,蘇、美、英在莫斯科舉行會議,決定組成由美國、中國、英國、蘇聯、法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新西蘭、荷蘭、印度和菲律賓11個國家參加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根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法庭有權審判犯有以下三種罪行的日本甲級戰犯:破壞和平罪;普通戰爭罪;違反人道罪。美國人約瑟夫·季南被任命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首席檢察官兼盟軍總部國際檢察局局長。

1946年1月28日,盟軍總部公佈了參加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11國法官名單,中國法官梅汝璈位列其中。1946年2月7日,中國檢察官向哲浚向國際檢察局遞交了中國認定的11名戰犯的名單。位列第一的是日本侵華的間諜頭子土肥原賢二;第二是曾任日本關東軍司令的本莊繁,但當時國民政府並不知道他已自殺;第三個是南京大屠殺製造者穀壽夫;板垣征四郎、東條英機、梅津美治郎也在名單內。

然而,由於日本投降後有計劃地銷毀了大量侵略證據,中國檢察官帶來的除戰犯名單外,沒有更多證據。而日本對中國的侵略犯罪,將是整個東京審判中的重頭戲,缺少足夠的證據,後果不堪設想。為此,工作人員多次前往中國過去的敵佔區和遭受過侵略迫害的難民中尋找人證與物證。

1946年春,國際檢察局開始撰寫起訴書。經過爭議,1928年1月1日,即張作霖被日本人炸死的“皇姑屯事件”發生日,被正式確定為中國對日本戰犯起訴的起始日。

1946年4月29日,季南正式向法庭遞交起訴書。一天后,起訴書被送到28名被告手中,喪鐘即將為倒行逆施者敲響。

法官座次爭執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的前一天,進行了最後一次隆重彩排。彩排中,一場尖銳衝突差點兒毀掉即將開始的東京審判。衝突由法官們的座次安排引發。

法官的席位原本應以受降簽字的先後為序,即美、中、英、蘇……但庭長衛勃卻想讓和他親近的英美法官坐在他的左右手。中國法官梅汝璈堅持主張按日本投降書簽字次序排座次。

法官們爭執不下,衛勃始終沒有表態。直到開庭前的一天,終於攤牌了。庭長衛勃宣佈說:“排列次序是美國、英國、中國、蘇聯、加拿大……衛勃還補充道:“這是經盟軍最高統帥部同意的。”

梅汝璈表示:“我絕不接受這種於法無據、於理不合的安排!中國是受日本侵略最烈、抗戰最久、犧牲最大的國家,在審判日本戰犯的國際法庭裏她應有的席位竟會降低到英國之下,這是不可思議的事情!”他氣憤地脫下法袍。

看到梅汝璈已經準備離開,衛勃急忙攔住他,表示和其他人再商議。很快,衛勃回來了,他表示照原來的安排彩排,正式開庭的安排再討論。對此,梅汝璈表示堅決拒絕。當再去商量的衛勃第3次來到梅汝敖面前時,他盯著梅汝璈說:“預演就照受降簽字國次序進行。”

大川裝瘋逃脫

1946年5月3日上午8點42分,押送日本戰犯的車來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門口。在《朝日新聞》記者眼裏,“這群戰犯就像一支匆匆送葬的隊伍。”

衛勃讀完開庭詞,首席檢察官季南開始宣讀起訴書。一個日本記者對開庭第一天曾作 過比喻:“每一幕都恰似觀看莎士比亞的名劇!”

在季南宣讀起訴書的時候,法庭突然出事了:坐在被告席最上面的大川周明突然朝他前面的東條英機的禿頭就是一巴掌。表情僵硬的東條苦笑了一下。而這之前,大川周明已打過東條一巴掌了。

大川周明在日本投降後據說受了刺激,開庭前,他的辯護律師曾請求對他做精神鑒定,但被駁回。

當庭長下令把大川周明帶出法庭時,他一邊掙紮一邊高喊:“我要殺死東條!”

第二天,法庭准許大川周明退庭去進行精神鑒定,醫學專家最後認定他患有精神病。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最終宣判後不到兩個月,大川周明被釋放。奇怪的是,他的瘋病居然好了,從此逍遙法外。

據說,他在臨死前向記者透露:“我是裝的。”梅汝璈對他曾這樣評述道:“這是對法律正義的嘲弄。”

審判風波再起

5月6日,當法庭準備進行“認罪傳訊”時,辯護律師團副團長清瀨一郎突然以庭長衛

勃調查過日軍在新幾內亞的戰爭行為為由要他回避。這是日本戰犯辯護團早有預謀的蓄意攻擊,法庭氣氛一下子緊張起來。

衛勃宣佈休庭,然後火冒三丈地離開法庭。法官們經過開會裁決,衛勃重新回到庭長座位。清瀨一郎發起的攻擊被暫時挫敗了。

開庭以來,日本觀眾席上每天都座無虛席,法庭旁聽券的黑市價格曾賣到800日元一張,當時日本人的月薪也就500日元。

“認罪傳訊”是指被告必須回答對於起訴書中指控的罪行是否承認有罪。如果承認有罪則直接量刑;否則法庭就開始審判。在法庭上,所有戰犯都聲明自己無罪。

隨後,被告辯護團再次發難。辯護團認為,在1946年以前,國際法中根本沒有破壞和平罪這一說法。並懷疑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是否有資格和權力對日本戰犯所犯下的破壞和平罪等三大罪行進行審判。

5月17日,辯護方面的觀點和動議被法庭全面否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序幕就此結束。

揭開9·18真相

1946年6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大戲正式登場。

法庭很快就進入了日本侵略中國部分的審理,首先面對的是滿洲階段,這是日本侵略擴張的開始。而對第一個陰謀侵略事件“皇姑屯爆炸案”,被告和辯護團試圖把責任推到中國人身上。

1946年7月5日,一個神秘證人突然出現了,他就是原日本陸軍中將、1942年退出現役的陸軍省兵務局局長田中隆吉。他作證說,張作霖之死,是當時關東軍高級參謀河本大佐計畫並實施的,進行這場爆炸的是當時從朝鮮來到瀋陽的京城工兵第二十連隊的部分官兵,共用了200個方形炸彈。

田中隆吉的證言極具殺傷力。隨後,他就日本發動“九·一八事變”、策劃成立偽滿洲國等繼續作證,並當庭指認了主謀。“九·一八事變”發生真相也隨之揭開。

1931年9月18日,當時擔任日本關東軍參謀的板垣征四郎和作戰參謀石原莞爾、奉天特務機關長土肥原賢二共同合謀,製造了柳條溝南滿鐵路爆炸案。爆炸發生後,關東軍趁機向中國軍隊發起進攻,製造了震驚中外的“九·一八事變”。為把東三省從中國剝離出去,他們推出了已被廢黜的清帝國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

溥儀出庭作證

8月,國際檢察局亮出一張王牌———偽滿洲國皇帝溥儀。

舉證日本陰謀分裂中國的罪行,再也沒有比溥儀更有力的人選了。溥儀對日本人又怕又恨,他既是中國最後王朝覆滅的見證者,又是日本軍國主義手中玩弄的傀儡。

當季南問溥儀是如何去東北的,溥儀小心地說,是受到了日本人威脅。當溥儀談到與關東軍上校參謀板垣征四郎會面時,他說日本人希望能在滿洲成立新的政權,但新政權要用日本人做官,因此他拒絕了。同時,他指認了坐在被告席上的板垣。當時板垣征四郎氣得臉部抖動不止。

8月19日,溥儀第二次出庭作證,問到當偽滿洲國皇帝是否有個人行動自由時,溥儀十分惱怒:“所謂‘自由’一詞,十幾年中與我毫無關係,簡直就是猴戲。”

溥儀控訴日本人殺害他的妻子譚玉齡時,情緒開始失控,使勁用手拍打證人台。在談到天皇裕仁送給他天皇神器寶劍和鏡子時,溥儀再次情緒失控,“當我拿著這些東西回家時,家裏人都哭了。這是我這一代人的恥辱。”

日本戰犯的辯護律師指責這是攻擊日本天皇的祖宗時,溥儀大聲咆哮:“我可是並沒有強迫他們,把我的祖先當他們的祖先!”這句話引起哄堂大笑。

被告的辯護人陸續對溥儀進行激烈盤問,試圖證明溥儀在說謊。溥儀頂住了辯護律師一輪又一輪的威脅與恐嚇,完成了他的作證。從8月16日起,溥儀連續出庭8天,創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單人作證時間最長的紀錄。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雖然不見刀光劍影、血雨腥風,但唇槍舌劍一樣夾帶著毫不留情的攻擊與抵抗。一旦中國檢察方對日本戰犯的指控被推翻,或者法庭裁決提供的證據不成立,那麼,伸張正義的審判就有可能落空,後果不堪設想。

艱難尋找證據

審判中,一些極其重要的戰犯輕易逃脫了法律的制裁,特別是日軍七三一部隊就被人為地掩蓋了。掩蓋者正是美國,美國軍方以不指控“七三一”部隊負責人石井四郎為條件,要他交出試驗結果。

但日本在中國的大特務頭子土肥原賢二和侵華急先鋒板垣征四郎是絕對不能放過的。

日本政府為掩蓋罪行,在投降前後銷毀了大量秘密檔案和檔,尋找證據十分困難。中國檢察官倪徵燠等人於是前往被查封的日本陸軍省檔案庫,從字裏行間發掘罪行證據,工作強度之大難以形容。

舌戰侵華元兇

 9月16日,被控犯有破壞和平罪、參加制定並執行對中國的分裂陰謀和侵略戰爭的土肥原開始個人辯護階段。

在法庭上,土肥原顯得十分緊張。他的第一個證人是他主持奉天特務機關時的新聞課長愛澤成。愛澤成說,土肥原無其他秘密活動。

中國檢察官倪徵燠拿出《奉天特務機關報》等物證,證明土肥原在1935年曾想組織“華北五省自治”事件,愛澤成啞口無言。

另一證人是日本原駐天津總領事桑島主計。1931年秋,土肥原將溥儀裝入箱內,用汽車運到塘沽,又用船載到大連。桑島勸阻未果,向外務大臣拍了電報。但他作證卻說這些都是流言。倪徵燠立刻向法庭出示電報,桑島目瞪口呆。

但是,狡猾的土肥原一直不為自己辯護,檢察方就沒有機會提出具有針對性的證據。

智鬥侵華先鋒

接下來中國檢察官面對的,是揚言要和中國檢察方面大戰三百回合的日本陸軍上將板垣征四郎。1931年,板垣參與策劃和實施了“九·一八”事變。1938年,板垣極力主張擴大侵華戰爭。

1947年10月9日是極其精彩的一天。板垣提出了長達48頁的書面證詞,想說明“滿洲國”根據“民意”成立;七七事變後,他始終主張從中國撤軍。倪徵燠根據日本御前會議檔、內閣會議文件、密電、動員令等重要材料盤問反駁,面對大量鐵的事實,板垣無話可說。

倪徵燠沒忘記土肥原。他問板垣:當年扶植溥儀稱帝、勾結關東軍、陰謀華北自治、煽動內蒙古獨立、唆使漢奸成立偽政權的,是不是就是土肥原?板垣不得不點頭。

由倪徵燠擔綱的反詰盤問持續了10天,他的高超智慧、沉穩氣度和辯論技巧征服了所有人,日本戰犯的辯護防線被徹底摧毀。

最後,土肥原賢二和板垣征四郎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南京屠殺真相

在審判中,最沉重、也是最震撼人們心靈的一幕發生在對“南京大屠殺”審理的時刻。

1946年9月,為弄清南京大屠殺的真相,法庭設立了一個獨立的單元進行法庭調查。第一個出庭作證的,是當時在南京大學醫院工作的美籍醫生羅伯特·威爾遜。他目擊了南京大屠殺,從12月13日開始,在六七個星期裏日軍一直在屠殺中國人。

3個死裏逃生的南京居民尚德義、伍長德、陳福寶也出庭作證。難民尚德義在下關與其他1000人被機關槍掃射,死裏逃生。商人伍長德作證,日軍用4挺重機槍向手無寸鐵的2000名難民掃射,他倖免一死,但接著又被日軍刺刀亂捅、煤油焚燒,伍長德滾入護城河,僥倖逃脫。難民陳福寶被抓,日本兵讓他們摔跤,輸了的就被刺刀捅死。

倖存者的證詞給所有在場者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

更為難得的是,法庭得到一份十分珍貴的影像資料。這段105分鐘的歷史膠片記錄了有關南京大屠殺的事實,令世界震驚。拍攝者是美國牧師約翰·馬基。對影像內容,日本記者連用三個“慘”形容:“那一刻,令人戰慄不已。”

此外,還有一個特別的作證檔,就是納粹德國駐南京大使館發給德國外交部的一封秘密電報。電報說:“犯罪的是整個的日本皇軍。它是一副正在開動的野獸機器。”

慘劇震驚世界

法庭內外的人們簡直無法理解,為什麼日軍會如此沒有人性?

研究者認為,在1937年的淞滬戰役和南京保衛戰中,中國軍民的頑強抵抗讓日本軍隊感到吃驚。1937年12月7日,松井石根下達命令:“發揚日本武威,懾服中國”,鼓勵部下變成失去人性的惡魔。

南京陷落的第4天,松井石根進入屍陳遍地、到處是縱火痕跡的南京城。而在審訊中,松井石根的辯護律師為他開脫,試圖證明被告是一個熱愛和平的“好人”。其辯護律師甚至要求把結論性的言詞從庭審筆錄中刪去。季南起身大聲駁斥:“這個事件就是被稱之為現代戰爭史上獨一無二慘絕人寰的南京大屠殺!為什麼要刪去!”

松井石根極力為自己開脫,說他派了憲兵維持秩序,而事實證明,僅有17人的憲兵隊也加入了暴行的行列。後來,松井石根在巢鴨監獄曾向僧人花山信勝懺悔:“南京事件,可恥之極。”

法庭最終對南京大屠殺做了如下認定:“在日軍佔領南京的最初六個星期內,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20萬以上。”這是一個十分保守的數字,實際在南京遭日軍屠殺的中國軍民為30多萬人。

1947年4月26日,最先攻入南京製造屠殺慘案的第6師團指揮官穀壽夫在南京執行槍決。1948年1月28日,中國軍事法庭對在南京各屠殺中國100余名平民的向井敏明、野田岩判處死刑。1948年11月,松井石根被判有罪。

二戰罪魁東條

隨著太平洋階段審理開始,日本軍國主義頭子、戰爭元兇東條英機被推向前臺。由於希特勒和墨索里尼已死,東條英機成為這次大戰中僅存的最高責任者,也是惟一能說明挑起戰爭真相的人。

 1947年12月26日,法庭開始審理東條英機。日俄戰爭爆發後,東條隨日軍第15師團侵入中國東北,1928年任陸軍省整備局動員課課長。他和板垣征四郎、土肥原賢二等人參加日軍秘密法西斯組織“一夕會”。

26日,東條的辯護人清瀨一郎作開頭陳述,他完全否定大東亞戰爭的侵略性質,氣焰十分囂張。接著,東條開始朗讀長達220頁的口供書,為自己和日本軍國主義辯護。

1947年的最後一天,首席檢察官季南反駁盤問開始了。

季南把重點引向日本和美國在開戰前的談判上。日本人為和美國人周旋,制定了兩套談判方案:甲案和乙案。《甲案》主要內容是:日軍有條件地從中國華南地區撤軍,但至少25年內不會從中國華北、內蒙古以及海南島撤軍;日本堅持履行三國同盟條約。《乙案》作為替代方案,只允諾不在西南太平洋地區實行武力擴張。

11月7日,日本大使向美國遞交甲案。14日,美國國務卿赫爾正式拒絕甲案。6天后,日本遞交乙案,同樣遭美國拒絕。但為取得偷襲的最佳效果,談判仍舊繼續進行。

東條袒護裕仁

在法庭上,東條英機極力想擺脫他下令發動太平洋戰爭的責任,但他11月5日發出的電報等鐵證證明東條正是發動太平洋戰爭的罪魁禍首。

東條英機的辯護律師布列尼克認為,日本對珍珠港的攻擊“並非偷襲”。對此檢察官進行反擊:日本向美國遞交最後通牒電報是在日軍偷襲珍珠港一個小時20分鐘以後。而且,偷襲後日本才播發了天皇裕仁的宣戰詔書。

人們疑惑的是,東條有這麼大的力量發動戰爭嗎?他背後的支持者是誰?1月7日,衛勃親自訊問東條。他問道:是誰最後就開戰問題向天皇進言的?除了你還有誰?東條說出兩個人,但均是死無對證。然而,衛勃訊問東條的第二天,便正式宣佈法庭對日本天皇裕仁不起訴。至於上一晚發生了什麼,迄今仍是個謎。

東條英機一直不惜一切代價掩護天皇,這也是戰後日本政府一開始就確定的最高辯護方針。

 1948年1月7日,法庭最終認定,被告東條是戰爭主謀之一。

嚴懲戰爭罪犯

1948年11月4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佈判決。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的開頭這樣寫著:侵略是人類最大的罪行,是一切戰爭罪行的總和和根源。

判決書一共宣讀了7天……

而此前各國法官之間的爭論也達到高潮。庭長衛勃主張把所有被告流放到荒島上;美國法官同意死刑,但注意力盯在發動太平洋戰爭的戰犯身上;印度法官主張全體被告無罪……中國法官梅汝璈則堅決要求嚴懲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等人。

經過鬥爭,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以6票比5票的微弱優勢判處土肥原賢二、板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等7名被告絞刑,另有1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1名被判處20年徒刑,1名被判處7年徒刑。

然而,風波再起。7名被告的律師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釋放被告。12月6日,美國最高法院決定接受上訴。消息傳出,世界輿論為之大嘩,反對之聲鋪天蓋地。面對國際壓力,1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否決了日本戰犯的上訴申請。

喪鐘在1948年聖誕前夕,終於為戰犯鳴響,7名戰犯被處決。

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的進行中,南京、上海、馬尼拉等地也設立軍事法庭,審判日本乙級、丙級戰犯,受審戰犯共5416人,其中937名戰犯被處以死刑。 

轉貼自

新浪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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