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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8 12:00:27瀏覽503|回應0|推薦1 | |
汽車保險的汽車強制險-規定最複雜,法令規定汽車保險強制要保,汽車保險強制要保死亡、第一等級殘廢給付200萬、汽車保險強制要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20萬元為限,需注意車碰車雙方不論過失均有理賠,汽車保險強制要保駕駛載人開車撞電桿、牆等則因駕駛人非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所稱之受害人,車上乘客有理賠,駕駛人不賠。 汽車保險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保費比較便宜,但是只理賠單一事故(沒撞到別台車),汽車保險強制險的駕駛人傷害有實支實付,第三責任險的駕駛人傷害只有死殘&住院日額。 汽車保險強制要保第三人責任險:個人認為C/P值最高的保險,車體險可以不保,第三人一定要保,但常常開車新手或老車大意不保或額度嚴重不足的,其重要性確和強制險不相上下,第三責任險是對車不對人,只要是車主同意且有駕照的駕駛都在承保範圍內(和車體險不同,車體險會不會理賠要看開車的人是不是在保險理賠範圍內)有分傷害及財損二部份。 汽車保險強制要保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是不論誰開車(需有駕照),對於車子以外有事故第三人都可理賠,對於駕駛人及乘客是不理賠的,目前國內重大車禍死亡案件的和解金額約400~500萬元,強制險有200萬先啟動,不足的部份由第三人補,建議"至少"每一人500萬、每一事故用總額1000萬的額度。 汽車保險強制要保殘廢責任增額附加條款:是補足第三人責任險傷害險的不足,針對殘障部分保費較划算 1.第三人身體受傷符合殘廢狀況時,提高對第三人賠償責任的保障。 2.為限額給付型保險,不是定額給付型保險。(理賠金額依和解或判決為依據)。 汽車保險強制要保第三人責任險財損險:每一意外事故財損:開車守規矩則建議至少保50萬,看到300萬以上車保持車距讓其他車插入即可,50萬對一般情況已足,路邊最常撞到的是圍牆、護欄、電桿,大概只要1X萬即足,撞到車子又有折舊及肇責例分攤(除非你是後方車100%比例),但開車很猛右腳不聽使喚,則建議再提高。
【保險特色 】 【保險特色 】 【保險特色 】 【保險特色 】 車體險需注意的是,如果是情侶關係或朋友,只能保乙式/丙式車體險(不能限定駕駛)+免追償,以上兩種車體險保費差很大,限定駕駛和免追償是不能同時存在的,因為互相衝突,免追償只能附加在一般車體險。車體免追償附加條款:未附加免追償時,如男朋友保,女朋友開車、或同事間借車撞車,保險公司會代位求償向女友/同事追償車體修車費,這時候就尷尬了,所以須避免保險公司追償動作,保費只有幾百。車體和他方撞車,基本上車體險的好處是代位求償,由保險公司理賠我方修車的錢,由保險公司向對方追償,免去時間、金錢上的耗費,但車體理賠是有其上限的,車體價值依牌價按每年折舊,每家保險公司均不同,法律上規定是”恢復至原狀”,零件依折舊計算、工資不打折。車體免折舊附加條款:免折舊附加條款,常被人誤解,前面已經說了,車體按每年%折舊,所謂免折舊並不是今年70萬車體價值,明年還是70萬,後年還是70萬,而是所謂"當年度免折舊",亦即當年度價值不按月份比例打折。車體險附加代步險條款:最高30日,進口車2000/日,國產、1000/日。竊盜損失險:失竊報案才有理賠,零件被拔不理賠(除車移往第三地,殺肉拆解,棄置路邊,則仍可適用,但詳細仍需看不保條款),車體價值依牌價按每年折舊,每家保險公司均不同。 竊盜免折舊附加條款:類同車體免折舊。 竊盜險附加代步險:類同車體險附加代步險。 自負額:有車體險自負額及竊盜險自負額,自負額越高保費越便宜。 零件失竊險或高額零件險:一般為保費6倍為理賠上限,如保費為1500元,理賠上限則為9000元,c/p值低,如果要再增加額度,可保高額零件顯,但保費很高。 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酒償險):早期保險公司有推「酗酒駕車責任險(俗稱酗酒險)」,它附加在第三人責任險,車主如果喝酒開車肇事,保險公司就會賠償車禍的受害人,但後來被財政部禁止,因擔心駕駛投保後放心喝酒開車上路,等於變相鼓勵酒駕,亦有一派學者認為,如果不賣酗酒險,會讓酒駕受害的第三人得不到保障,後來保險公司調整保單改成「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俗稱酒償險)」送核定通過,保單才又重新推出,其差別是增訂向違規車主「追償」保險金的規定。 酒償險需附加在第三人責任險,是讓無辜之車禍受害第三人可快速獲得理賠,且其承保範圍不含財損、我方駕駛、乘客,保費約為約為第三人責任保險總保費的9%~10%,由保險公司對第三人於保險金額(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額)範圍內直接賠償。 未投保酒駕險:酒測值未達0.15(102年06月13日前為0.25)毫克,第三人責任保險即可提供理賠,超過0.15因屬酒後駕車被列為除外不保事項,所以不賠。 有投保酒償險:舉例如oo保險公司條文參考: PS刑法第185條之3: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故酒駕造成第三人體傷/財損仍負理賠責任,並未訂立酒測上限,但因共同條款約定犯罪行為是除外不保,所以,若有附加酒償險,酒駕造成第三人損失, 第三人可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但若事後,公共危險罪判決確定,保險公司將會追回理賠金... 倘獲緩起訴處分,則會理賠,至於已經理賠受害者的,保險公司則不會向酒駕被保險人追償。 實務上0.25(102年06月13日前為0.55)如何來的,保險條文也看不到0.25這個數字,有一說酒償險承保酒測值在0.15~0.25間,但我卻找不到相關依據,僅知依慣例未肇事酒測值達0.25(102年06月13日前為0.55)會依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移送,但酒駕肇事移送標準就不知了,有關警察機關移送標準、檢察官起訴標準及法官判決確定的定案比例不清楚。 順帶提強制責任險有關飲酒規定 第 1 條: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 綜合以上條文,強制險在酒駕(超過0.15)撞及受害人,適用第 1 條、第10 條、第 13 條、第29條,保險公司仍應給付受害人,保險公司無權拒絕,但保險公司於給付金額範圍得代位行使受害人對酒駕者損害賠償請求權。 超額責任險:超好用~~~讚,需先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後才能加保,保障範圍與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相同,保費便宜,如保1000萬,體傷+財損理賠額度即1000萬,不是每一家保險公司都有,強制險為理賠啟動的第一環,不足部分用第三人責任險來補(第二環),再不足則用超額責任險來補(第三環),可補傷害、死亡及財損理賠,運用彈性大,所以在有超額責任險的保險公司投保則第三人責任險可降低(有最低額度規定,例如100/200/20+2000超額責任險)。 文章來源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97&t=3137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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