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自從當上總統,卻一天到晚想要制新憲。
分明是不滿意目前的憲法嘛,不滿意憲法,卻又非常擅用憲法賦與的權利。
刑事豁免權,在弊案嫌疑已經哉了一次了。
沒想到更過份的是,在投票所外胡亂放話,也沒人拿他有辦法。
憲法真的賦與總統太大的權利了,總統很會利用自己在憲法上的權利,
人人沒輒。
哀,栽了,大家都栽了。
一個讀法律的人,這麼懂得如何避重就輕。
我想,總統應該有徹底研究過憲法了,才能如此玩弄憲法,享受憲法。
怎麼總覺得,我們選到的是一個奸詐的總統呀!
總統,對於對立應該置身事外的。
總統是不是應該眼光放大一點,自己的品德應該嚴格一點吧!
越來越看鳥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