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重機可上高速公路
2018/02/10 23:08:41瀏覽955|回應0|推薦8

聽外甥說,因為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有些人認為即然重型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那輕型機車應該也可以上,後來某政府官員的說明是,重機交的牌照稅跟汽車一樣,所以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我一聽到這個故事,就發覺這位政府官員的說法不洽當,可以算是一種歧視。而歧視在民主的社會是不被允許的,所以他的說法不洽當。


這樣的說法在專制極權的政權之下是沒什麼不對,因為人有三六九等,有權力的人是高高在上,所以有一切的特權,但是在民主的社會之下,講究的是人人平等,那這樣的說法就不洽當了。當然有權的人可能有很多的便利,可以花錢買便利,有錢人也是,但是那是在私人提供的服務之下,如果是用納稅人的錢所建立的公共設施,就不可以以錢來分什麼人可以使用,什麼人不可以。如果照這位官員的邏輯,繳比較多的牌照稅才可以使用,那是不是我自願繳多一點的牌照稅就可以使用了呢?  牌照稅繳的多就可以上高速公路,是不是所得稅繳的比一般人多,我叫119,就可以有比較多的警察來處理我的問題? 如果我跟別人有爭執,是不是要根據繳稅的多寡來判斷法律要站在那一邊?如果我打老婆,是不是繳稅一億以上,打老婆沒事,老婆該打?繳一億以下,1千萬以上,打老婆沒事,但要賠錢給老婆。1千萬以下,打老婆要進監牢?


一個人犯罪與否是由繳稅多寡來決定。公共社施的使用,也是有優先權,例如,網球場,他來了,在打的人要讓給他打.  圖書館借書可以不用還,沒坐位,他可以選擇任何坐位,被選到的坐位,坐在位子上的人要讓座。


這是不是歧視?根據繳稅的多寡所建立的一種階級?


雖然我們的社會,歧視無所不在,但那是心照不宣的。表面上,還是要以憲法所賦與人民的權利義務來作政策的決定與施行政策的根據。


這位官員顯然犯了歧視的錯,或者說是政治不正確。當我們為了建設一個公平平等的社會在努力時,對於破壞平等的行為要避免。這位官員顯然並不知道自己顯露了歧視的問題,不知不覺的顯露自己內心的想法。我們看高有錢人,看低沒錢的人,雖然幾乎每個人如此,但是政府在作決定時,卻不可以根據階級觀來作為施政的考量。每個人都有一樣的權利與義務,不會因為錢多錢少而不同。


那應該如何說,可以考慮輕型機車馬力不足,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容易造成危險,機車馬力不足,硬催,也容易造成機械故障,影響安全。用牌照稅來分,是不洽當的。

( 時事評論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hilo0002&aid=11025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