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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0 07:46:45瀏覽1256|回應1|推薦19 | |
新黨的黨工王炳忠被檢調拘捕訊問,搜索住處,雷聲大雨點小的第二天放回來,整個過程,充滿了程序不正義。似乎正義與否,完全以政府的觀點為觀點。 轉型的正義,與拘捕王炳忠的正義,讓我們看到所謂施明德所說,權力的傲慢。如果我們要以台灣的民主來對抗中國大陸的威脅,這種隨政府定義的正義一定要制止,否則台灣跟大陸有什麼不同呢?你會說我們有言論自由,不會因為言論與政府不同而遭到整肅。真的嗎?那王炳忠的拘捕要怎麼說呢?他似乎與中國有連繫,還有經費從中國來的,看起來與中國有所勾結,但這又怎樣呢?這樣犯了什麼法嗎?政府說是共諜案!有危害國家安全之虞。是不是危害國家安全也是隨政府來定義呢?如果是,那跟大陸有什麼不同?民主與極權的差異在那裡? 王炳忠主張統一,跟大陸有來往是正常的行為,大陸資助他也是正常的,這一切都沒有違法。不能因為政府懷疑就要拘捕他,偵訊他,侵犯他的權利。我們是不是還要用刑呢? 如果中國不是敵人,跟中國來往,就沒有所謂的叛國罪,拿他們的錢也不能視為間諜。拿他們的錢宣揚統一也不是叛國,否則就是言論不自由。這裡面的分寸沒有拿捏好,就很容易變得跟中國極權專制相同,但人家擺明的極權,台灣卻是標榜民主的,標榜民主卻沒有主張統一的言論自由,這像是陷阱,比中國大陸還糟糕,最少在大陸,人民知道什麼可做,什麼不能做,但在台灣,你可以做,但不保證後果! 大陸的地位現在是灰色地帶,敵人乎?如果是敵人,法律上卻沒有明確定義,如過去的戒嚴勘亂時期,明確定義大陸共產制度是敵人,現在已經解嚴,不再視為敵人,所以大陸不是敵人。那共諜案是怎麼回事?大陸不是敵人?似乎大陸一天到晚的威脅台灣,要武統台灣,似乎又不怎麼友好?所以說大陸的地位是個灰色地帶。 台灣的法律可以容忍澎胡金馬分裂出去嗎?如果不行,為什麼可以主張台獨?如果允許金馬澎湖分裂,再來談台獨吧?主張台獨的人真的有民主精神嗎?如果不能允許統一的言論,那算什麼言論自由?算什麼民主? 國家安全的資料是王炳忠能掌握的嗎?台灣還有什麼國家安全的資料是中國不知道的?相信沒有。退將去大陸的有多少?有什麼國安資料還沒洩漏?不要掩耳盜鈴了,也不要拿王炳忠來殺雞儆猴,因為殺雞之後,民主就不是民主了,這時還有什麼可以讓人民認同民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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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