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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0 11:35:14瀏覽519|回應0|推薦0 |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0980410835號 主旨:本府補助貴校(社大教學中心)辦理社區大學98年第2學期前九週鐘點費,已辦理撥款,請查照。 說明: 一、補助教學中心及金額: (一)北港教學中心:新台幣28萬2,150元。 (二)麥寮教學中心:新台幣15萬4,350元。 正本: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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