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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辦公室也能辦公事
2008/08/02 13:25:33瀏覽1441|回應1|推薦57

『不在辦公室也能辦公事』是某一則廣告的用語,那麼辦公事應該在哪裡?

 

應該是在這裡?

 

 

還是這裡?

 

 

或是這裡?

 

 

又或是這裡?

 

 

看到賀德芬解聘案教部駁回這則新聞,大家才知道原來南華大學辦公事的地點是在『木屋(宿舍)』裡!

 

其解聘案所提佐證居然是『根據她木屋(宿舍)的電費,「她的電費只有住她對面所長的四分之一,顯示她每周只排了兩天的課,其他時間都沒在學校。」』,在學校是應該在教室上課或在研究室(辦公室)做研究(辦公)呢?以『木屋(宿舍)』的電費多寡來衡量在校的時數,若這樣的理由說得通,那麼所長的研究室(辦公室)是在宿舍裡囉!南華大學沒有教授或專任教師的研究室嗎?難道他們的研究室(辦公室)都是在木屋(宿舍)裡!上課也在『木屋(宿舍)』裡若不是,那麼所長在木屋(宿舍)裡的時間比別人長,是不是反而該檢討?甚至該檢討其用電太兇浪費資源!

 

不曉得這樣的理由是誰填的,有沒有用頭腦想一想再填,是行政人員、主秘、還是校長本人? 當大家在批判教育問題、學生素質的時候,不知道南華大學公文流程經過那麼多人,怎麼沒人對那樣的理由有意見,不曉得他們都是什麼學歷、什麼學校畢業?

 

賀德芬領專任教師的薪水,學校認為其到校或開課時數不足,那麼是不是應該先探討學校所排其教授科目時數就是如此,若是,則學校就應增加其時數,若不是如此,而是學生不喜歡選她的課程,於是課程開不成,則應檢討並調整其內容,增加學生的選課意願。

 

學校有沒有與賀德芬溝通過,告知其時數不合專任教師資格,對其他教師不公平?在學校無法增排其時數,或學生依舊不喜歡其所開課程,先將其改為兼任而不是解聘!

 

還是正如媒體所報導,因為賀德芬批評校務,為學生發聲,學校於是將其逕行解聘,果真如此,那麼也要找個讓人比較信服的理由,而不是以所長的電費用的比較多來讓人看笑話!

 

(圖片取自網路)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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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i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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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2008/10/1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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