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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涉貪立委續押? 游錫堃:依憲法規定
2020/09/17 15:17:05瀏覽17|回應0|推薦0
立法院明天(18日)就要開議,藍綠都召開黨團大會備戰,只是還有4名涉貪立委在押,如果法院想在開議期間聲請延押,根據憲法規定,得斟酌問立法院的意見,立法院長游錫堃就表示,希望照著憲法走,只是要立法院同意,得先經過院會通過。


開心參加十大傑出青年當選公布記者會,立法院長游錫堃看起來有點凝重,因為18日就要開議了,還有4位立委聲押中,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如果法院在開議期間要繼續延押,那得先經過立法院點頭同意。


立法院長游錫堃:「要立法院院會,不是我能夠決定的,我只是說,我希望它們任何的行動,或者處理,一定要符合憲法規定來辦理。」


這是在說就照規定走,可是同意要由全體立委來背書嗎,只是涉貪立委都還在看守所,但卻能跟一般立委一樣薪水照領。



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不管是在羈押期間,或者是判刑確定之後,如何在他的權益上面處理,這個一定要修法。」


民眾黨打算修法杜絕不合理的現象,但其實時代力量黨團早在立委傅崐萁入獄服刑後,就曾提出判決定讞應該解職的提案,因為看看這些收押的立委,除了辦公室主要維持費裡面,事務費、文具費、電話、交通費不能繼續請領之外,辦公室服務處助理的支出,還有月領19萬5百元的薪水,完全不受影響,算一算一位立委一個月就可以從國庫可拿走將近67萬5千元。


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現在是羈押,如果你以無罪推定來說的話,他們還是無罪之身,你要這樣就解職,就完全把他職務去除掉,這也會法理上有點講不通啦。」


民進黨團緩頰還可以再討論,只是開議在即,怎麼處理涉貪立委,立法院卻還沒個譜,看在納稅人的眼裡恐怕不是滋味。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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