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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辦證瓶頸大觀九
2009/11/05 05:36:19瀏覽1168|回應1|推薦9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講的都是真實發生在大陸地區、台灣地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官方、人民、你、我、他、周遭所發生的人事地物 。

 其實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並不是在批判大陸政府、台灣政府,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真正用意,是為了後進人士往後辦證的方便性、公平性、效率性 。

大陸辦證瓶頸大觀九 

本文源自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garyhg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43233&page=4

今年3月中旬,我與我老婆回山西陽泉市辦無犯罪證明時有遇到困難.

1.)發生的時間、事件大略經過。
派出所警員不肯在證明上寫 "在大陸居住期間未受刑事處分"字樣,說他只管陽泉管不到全中國(但實際他們已經有用電腦查詢過沒有犯罪紀錄),而公證處的人也說派出所警員不寫,他們也不能寫在證書上(後來有跟省公證處上級聯繫,也是指示員警寫怎樣就開怎樣),期間有請當地陽泉市台辦人員幫忙,最後公證處及派出所還是不肯開立,最後只有開立"XXX在山西省陽泉市居住期間未受刑事處分".
回台後詢問移民署,回答沒寫"在大陸或在中國"就沒法辦依親.

2.)事件所在的省份縣市(例如 : 廣東省廣州市)。
山西省陽泉市

3.)困難點最後解決沒
三月底有寫陳情書給海基會,到現在依然沒有消息,老婆已經在團聚階段快4年了,依然無法辦理依親.



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子女,辦理來臺?
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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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O12&aid=3468164

 回應文章

Hi Marxist
1
2009/11/05 06:43
蔡英文應該逐馬中原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NO12) 於 2009-11-05 22:47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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