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布赫納(Frederick Buechner)在他那本頗具影響力的回憶錄(Telling Secrets)裡說:「我家中有一條家規,就是不可談論、不能相信、不能有任何感受,而不遵守這規條的人就有禍了。」布赫納以自己的經歷為例子,說明這不成文的家規就是造成家庭失常的因素。在布赫納的家庭中,這個「規條」使他不得談論或哀悼自殺的父親,令他無法相信任何人,不能向人傾訴內心的傷痛。

你是否也有同感?我們當中有很多人以各種方式,學會忍受一種扭曲的愛,這種「愛」要我們對所受的傷害保持沉默或加以掩飾;這種「愛」以恐懼來轄制人、奴役人。

因此,我們一定要謹記耶穌對我們的愛,與我們經常體驗的那種讓人害怕會失去且有條件的愛,是截然不同的!正如保羅在羅馬書8章15節說到,藉著耶穌的愛,我們就不必活在懼怕中。當我們知道耶穌深刻、真實且無條件地愛著你我時,就能開始得享榮耀的自由(21節)。我們能再次自由地談論、相信及感受,學習坦然無懼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