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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請問貪污是收6300萬以上,還是以下?
2013/05/06 14:24:31瀏覽2193|回應19|推薦31

馬英九落淚 心疼抗SARS護士、避談林益世馬英九總統4日行程滿檔,到宜蘭造訪國寶級畫家暨百歲人瑞王攀元老師、抗SARS殉職護士林佳鈴老家,但不管到哪,都避而不答林益世相關問題,專注關心訪視對象,事隔多年,依舊為林佳鈴國犧牲奉獻的精神而哽咽泛淚。

馬英九接著到抗SARS殉職護士林佳鈴的宜蘭老家,想到護理長年紀輕輕為國奉獻,一時哽咽泛淚,與痛失愛女的陳爸爸、林媽媽一起哭成哭成淚人兒。

簡單解釋名詞:

行程滿檔,是指「健人就是腳勤」。

訪國寶級畫家暨百歲人瑞王攀元老師,就是要台灣年輕人去當軍公教,就算當的是小兵或警員,總還是退休領1500萬,手拿竹竿戳台灣勞工,把門鎖上不給絕食勞工廁所上的人。

心疼抗SARS殉職護士,到林佳鈴的宜蘭老家,想到護理長年紀輕輕為國奉獻,一時哽咽泛淚,與痛失愛女的陳爸爸、林媽媽一起哭成哭成淚人兒,這段比較難解釋..

有馬總統在,H7N9不怕!裡,我提到一個發生在馬總統身上,與抗SARS的英雄英勇犧牲有關,但是結局卻截然不同的故事,馬總統在上個月(26)日與護理團體座談時,先和與會人員起立默哀1分鐘,向10年前對抗SARS因公殉職的7位醫護人員默哀致敬。馬英九感謝醫護人員的付出,也提到醫療糾紛浮濫訴訟、護理人員斷缺的現象。他說,「一個舉世稱譽的健保制度,不能夠建立在過度犧牲奉獻的醫護人員身上。」

可是根據媒體報導,馬市長在SARS風暴結束回顧自稱,SARS期間四五十天,他都沒回過家,天天睡市長室,後來,SARS風頭漸過,他想回家換洗一下,周美青說,SARS未滅,何以家為?

天!周美青更怕!

馬總統事後講起這段,總是得意洋洋,仿佛他是SARS的抗煞英雄,台北市死了這麼多人,他說他已經很有經驗,做好準備,SARS只要敢再來,一定把他打敗,殺它個片甲不留。喔,插播一下,在此之前,有個真正抗煞英雄林重威醫生,馬總統準備先跟他的遺屬打國賠官司,先好好把抗煞英雄打敗。

當時我說馬總統總是用事後的概念,包裝自己天縱英明,神武無比的方法,真是一路走來,始終如一。但是這裡不是要說他打敗SARS的豐功偉業,而是指..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在(2007年4月23日)上午在「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未來整體營運方向」專案報告中,質疑台北市政府無血無淚,抗SARS身故市醫 醫生林重威辭世至今三年來,市府至今聞不問,馬英九赴澎湖十次以上連一通電話也不曾向林重威之父林亨華校長致意。簡余晏說當最高法院判賠748萬元後,聯 醫近日竟提起「再議」之訴,想盡方法不想賠錢,台北市聯合醫院對醫師已這樣無血無淚,又怎會善待病人?

想那馬總統,對當年抗煞身亡的林重威醫師,身後的國賠官司,打到被台北市議員簡余晏質疑誰才是真正的抗煞英雄?

他讓犧牲生命的林重威,他的家人竟然還要歷經三年多的官司煎熬,花了六十餘萬元的律師費用,市府二審、三審都輸了,沒想到台北市政府還要對抗煞英雄提出再議,我的老天爺!人家林重威的家人,可是要把國賠的錢,加上自己捐兩百萬,湊成一千萬,捐出來做公益的咧,

結果馬總統還硬是要跟林重威醫師的家人,把國賠官司打到底。

鄉親啊,這會子大家看清楚馬總統是如何感謝醫護人員,抗煞英雄林重威醫師年輕生命的付出沒?虧他還敢提到啥醫療糾紛浮濫訴訟的問題咧。這真是所謂的人不要臉鬼都怕,樹不要皮,必死無疑,馬不要臉..

天下無敵。

最後一個名詞解釋,媒體說馬總統4日行程滿檔,但不管到宜蘭造訪國寶級畫家暨百歲人瑞王攀元老師、或是到抗SARS殉職護士林佳鈴老家,不管到哪兒,他都避而不答林益世相關問題,

我不知道馬總統還要閃躲,迴避這個有關是非對錯,國民基本價值觀與道德感的問題到甚麼時候,反正我是跟他耗上了,古人說苟有利於天下者,雖千萬人吾往矣。山繆爾,斯邁爾斯說:建設雖然可以使一個國家看起來很大,但是一個國家之所以偉大,不再於他有多少大建設,而是在於他國民的品格。為了怕馬總統聽不懂問題,甚麼叫林益世相關問題?這太籠統。林益世說貪污6300萬是為了幫馬輔選?這太讓人震驚。三個法官組的合議庭放臭屁?問得太沒文化。法官罵回檢察官也沒查中聯中鋼?又像是給貓掛鈴噹的現代版,一種特偵鼠與貉蜴鼮的互咬,誰也不敢去問一問那隻最有實質影響力的波斯貓。我這裡就化繁為簡,草木竹石皆可為劍,摘花折葉皆能拿來問馬總統,我知道馬總統最愛拜廟,還愛在廟前廣場問一堆白癡般的有獎徵答,好比說中華民國總統是誰?

慢!別急著搶答,這題我要出成選擇題。是豬英七,牛英八,還是馬英九?

馬~~英~~九~~。

答對了。

藉以炒熱氣氛,所以我特別為馬總統準備好全新的選擇題,讓馬總統下次拜廟時,可以拿來問一問信眾,中華民國司法決定公務員拿多少錢,不算貪污?是小於6300萬,大於6300萬,還是等於6300萬。

答得出來,可以當馬總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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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758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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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雙子星弊案後,馬櫻酒的台電80億工程 黑道借牌圍標 獲利逾數億元
2013/05/07 02:43
竹聯幫西堂堂主饒仁青與麒麟堂堂主吳仲傑,被控覬覦台電公司逾80億元的配電外線及管路工程大餅,暗中結合「中華民國配電外線協會」理事長陳啟明,由陳提供工程標案和競標廠商資料,饒、吳再聯手恐嚇包商、暴力圍標或搓圓仔湯,估計獲利逾數億元;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政府採購法、組織犯罪條例及恐嚇取財等罪,將饒嫌等22人起訴。

檢方指出,國內電器承裝業登記分為甲專、甲、乙、丙四級,台電將1億元以上的重大配電外線及管路工程,一律規定須由甲專執照者才能參加投標,而這些具有甲專執照的廠商大都加入「中華民國配電外線協會」,計有會員54家。

饒仁青、吳仲傑得知具甲專資格的廠商少,易於圍標,便結合陳啟明及少數會員,先由對方提供台電相關招標工程資料,及欲參加投標的廠商名單,再由饒、吳率領手下恐嚇欲參加投標廠商,脅迫放棄投標或配合圍標,協會亦以分配得標工程為餌,誘使會員參與圍標。

檢方查出,若有廠商不配合,饒、吳即以暴力手段脅迫停工,日前指揮台北市刑大查出饒、吳以借牌方式得標後,將工程轉包,從中獲取暴利。

哀怨勞委會主委陳菊
告勞工推然後給馬英九 有夠不要臉
2013/05/07 00:20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裁判書 --民事類

【裁判字號】 95,訴,8372

【裁判日期】 951013

【裁判案由】 返還借款

【裁判全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5年度訴字第8372號

原 告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哀怨勞工
冷血官員
2013/05/06 23:37
馬用潘世偉當勞委會主委,卻不糾正他冷漠的言行,等同他也是如此冷血,還有人要為這冷血的政權辯護,只能說明這些人一樣冷血,我和版主看法相同,多說無益,這年頭只有x他老木,三年後再報仇,不是罷免他不對,而是他下台後是政黨輪替,讓他進大牢。

擔仔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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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還敢喊清廉
2013/05/06 22:32
馬的清廉標準已從"擔屎祙偷呷",被網友辯成"擔屎嘛A偷呷",為了證明牠沒錯,不惜下令把屎尿都當美食,真是一個錯亂的時代,X牠老木~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6 22:49 回覆:
這次不問到他一聽到清廉,就嚇得尿失禁,枉我取名天地有正氣!

洪荒時代
大頭爬蟲死了嗎?
2013/05/06 21:05
這麼久都不來,應該不是冬眠,也許改用非會員登入。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6 22:04 回覆:
恐龍不要皮,必死無疑,非會員登入,天下無敵(^^)

303101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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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還是尊重?!
2013/05/06 21:04

jun5238 : 但不管到哪,(馬) 都避而不答林益世相關問題嗎?回答一下要花他多少時間?

>>>

a 不管馬回什麼 你預期--> 會滿意嗎?

b 馬不是法官

c 從014 收押禁見到一審判決 馬有評論檢調及法官的言行嗎?

d 這才一審哪! 未定讞的案子 叫馬說什麼! 尊重還是尊重?!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6 22:03 回覆:

欸,未定讞時,說等定讞,要尊重,定讞之後,又說不干預,耍小猴兒似的,請看..

外界曾以他不過問連勝文槍擊案,說成他不沾鍋個性的表現,馬總統對此非常無奈。他說,民主是分權原則、尊重分際,不能說台灣最重要的價值就是民主,當他展現民主的風格時又認為魄力不夠,這不是有很大的矛盾嗎?

結果連勝文槍擊案今年1月26日定讞了,

「馬面」林正偉在新北市議員陳鴻源的造勢場合槍擊連勝文,流彈擊斃身障男子黃運聖;最高法院認定林正偉認錯人而誤槍擊連勝文,並無共犯或幕後藏鏡人,也沒政治動機,昨判他無期徒刑確定。

別說馬沒說甚麼,連勝文特助徐弘庭表示,等收到判決書,與律師討論後再回應。都過了三個月,誰有聽到連勝文出來唉的麼?

老子可不笨!


浮雲一別流水十年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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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公司是研發愛滋病的
2013/05/06 21:00
樓下那個中了國民黨毒害的網友可能沒救了,宇昌的股票放到現在沒賣,可能賺了好幾倍,蔡把所有股票轉給尹衍樑所賺的利息一成左右,換算年利率約3%上下(三年多的複利計算),而她的家族則承受萬一宇昌沒研發成功,可是會賠光資金的風險,在在顯示蔡英文是為台灣的生技產業付出,國民黨的打手這喜歡宣揚蔡英文難能可貴的特點,令我有點意外,再多宣揚吧。

支那閹豬
噗~~~~~噗~~~~~~~
2013/05/06 20:43
吃太飽放個屁...............

我沒登入
清廉勤政愛鄉土 還有還有 有夢最美@@ 喔,對了,說謊騙人就算詐欺。
2013/05/06 18:05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6 17:53 回覆:

我認為公務員把不是他的錢放進私人口袋就算貪,小偷偷錢就算偷,強盜搶錢就算搶,但是這裡我要聽聽把清廉掛嘴上,說清廉是他生命,是他從政第一要件,不清廉要吃牢飯的馬總統,他對貪污的定義,一天到晚講不清廉要吃牢飯,到底甚麼叫作貪汙,不清廉,馬總統好歹給個說法吧? 喔,對了,說謊騙人就算詐欺。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6 19:06 回覆:
如果你指的是阿扁,這種詐欺要關一輩子..我還在想,那個講清廉是我的生命的,詐欺要怎麼辦?

說好的高空彈跳呢?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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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確定一件事~XD
2013/05/06 17:39

就是瘴氣認為貪污300萬不算貪, 因為牽扯的對象是民進黨立法委員高志鵬, 所以收6300萬以上還是以下算貪污我不知道, 但樓主確實知道貪污300萬不算貪~XD

民進黨黨證可比國民黨黨證好用多了, 你看, 貪污被判無罪不但沒事, 樓主還替高志鵬拉馬英九當墊背咧~XD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6 17:53 回覆:

我認為公務員把不是他的錢放進私人口袋就算貪,小偷偷錢就算偷,強盜搶錢就算搶,但是這裡我要聽聽把清廉掛嘴上,說清廉是他生命,是他從政第一要件,不清廉要吃牢飯的馬總統,他對貪污的定義,一天到晚講不清廉要吃牢飯,到底甚麼叫作貪汙,不清廉,馬總統好歹給個說法吧?

喔,對了,說謊騙人就算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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