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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難道林益世碰到的也是宋朝法官?
2013/05/02 06:55:53瀏覽2747|回應36|推薦27

自由時報說:林益世涉貪案讓馬政府的廉能改革破功,馬英九昨出席廉政座談致詞時,以極為沉重的語氣表示,他上任後公務員涉貪案件大幅減少,但這些得來不易的成果,「都因林益世涉貪一夕之間蒙塵!」馬在致詞時四度提到林益世,強調林斷送自己的前途,傷害人民的信賴,更破壞了國家形象,使整個行政團隊蒙羞;他得知林涉案,除了震驚,更多的是「痛心!痛心!

我們知道林案一審三法官,審判長吳秋宏、受命法官紀凱峰、陪席法官林孟皇,為了幫林辯護,說他沒貪汙,把一件鐵證如山,換誰來判,只要不是喪盡天良,看到林益世貪污6300萬,還被錄到當了政院秘書長後,要再貪汙8300萬,那是都會感到震驚與痛心,就算特偵組碰到X先生就斷點,金錢流向某貪腐集團就停查,把這個案子辦得上有天花板,下有鐵板一塊。欸,就算只有這麼一人,他有索要,期約,收受賄賂,喬合約也有6300萬到8300萬的對價關係,這是千真萬確的貪污啊。把他依照貪汙治罪條例判刑,是必然的結果。

可是這三個法官,不知是跟誰借膽,竟敢直接跟全台灣人為敵,說沒人可以干預,是謂「上視下如草芥,下視上如寇讎」,他們顛倒是非:我們不能因為要符合國民大眾的情感或受壓力,就違法亂紀判他貪汙罪」。他們不怕「「都因判林益世沒涉貪讓馬政府一夕之間又蒙塵!」也不怕「又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賴」,更對「深達百千倍破壞了國家形象」毫不在乎。看這三法官幫林益世辯護的方式,跟幫媽寶葉冠亨辯稱「沒有開車撞死人,李姓婦人是被彈飛的保險桿打死的」律師有何兩樣?三法官說:

林益世沒有貪汙,但是有貪污財產來源不明罪,要判兩年。

林益世沒有恐嚇,但是恐嚇中聯簽約,要判五年。

這不但沒要符合國民大眾的情感,這根本就是在羞辱台灣人的智商。聖經說: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現在大家該知道經濟為什麼悶,GDP為什麼大降一半,只有一點多,消費內需不振,這個道理,可以複雜也可以很簡單,我們拿早年輸入瑪利亞,今年開始跟台灣招手,開出月薪40K,延攬台灣餐飲人才的菲律賓來說,三年前新總統艾奎諾三世,也沒做甚麼,不過就是掃貪,那是真的掃貪,抓到貪官一律處理掉,經濟成長率年年都是台灣的倍數,讓菲律賓從一個外勞輸出國,跟台灣軸線翻轉,成為台勞輸入國,而台灣,就成了菲律賓從前那個,同樣是姓馬,貪腐到爆爛的政府。

把貪官判成沒貪汙,馬總統的司法還真是敢!聯晚社論說這叫欲輕之罪,何患無詞?

林益世涉嫌貪汙案,台北地院昨天判決林益世七年四個月徒刑,比檢方原本求處的無期徒刑輕了很多。輕判的主因是法官認為林益世索賄「與立委職務無關」,以及中鋼「本質上是民營公司」。

但這樣認定既不符合社會認知,也與實情有落差,難怪被批為雙重標準,因為馬上讓人聯想到陳水扁。在陳水扁所涉龍潭購地案,法官最終認定他強勢介入裁示,且是基於總統地位造成的結果,與公務性質有關,亦即有「實質影響力」。

但在林益世案,不論是立委任內收賄6300萬元或行政院秘書長任內索賄8300萬元未遂,「充其量是林益世豐沛之地方勢力及黨政關係」,與公務性質無關, 即無「實質影響力」。有無「實質影響力」,在不同被告身上、不同法官見解,可以如此天差地別,無怪昨天判決一出,輿論譁然。

台北地院審判長說,「我們不能因為要符合國民大眾的情感或受壓力,就違法亂紀判他貪汙罪」。誠然,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預;這是法官應有的判案態度,社會各界也該給予尊重。但法官獨立審判,也不該脫離常情,不是一句「不受干預」就可迴避外界監督。

林益世案一審判決的矛盾在於,合議庭既認為林益世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恐嚇得利罪」,卻把「立委職權」與「公務員」一刀切,忽略了立委之所以是「公 務員」,最大特色就在於他對政府部門或其事業單位的質詢及預算權。而林益世案最被質疑之處,除了他本人的貪得無厭,就是政治人物與國營事業之間綿密複雜的 政商利益與糾葛。

可惜,檢察官起訴林益世案,只讓他及家人的貪瀆行為現形,卻未順藤摸瓜揪出民代與公營事業運作的共犯結構,以使貪腐生態現形。而到了法院,合議庭又未能仔 細審視對於中鋼這類形式上民營化、實則仍受官方影響的事業單位,如何受困於立委及各級民代藉由職務行為上下其手,遂行個人私利的犯罪型態。

北院合議庭雖說「拋開藍綠,回歸法律」,但司法也不能違背法律解釋與國民常識,變成「欲輕之罪,何患無詞」啊

(轉貼到此)

這句「欲輕之罪,何患無詞」,典出南宋高宗,派秦檜殺岳飛,岳飛問你要用甚麼理由殺我,秦檜說這個罪名也是有的..就叫做「莫須有」。於是岳飛仰天長嘯滿江紅,怒髮衝冠,呀!這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啊,隨即引頸就戮,彼時風波亭邊風雲變色,天地動容草木含悲,史上第一奸的大奸臣秦檜就此遺臭萬年。這樁歷史公案,在清乾隆年間的狀元秦澗泉遊岳廟之時,見人們憑弔岳飛,還忍不住痛罵秦檜,感慨萬千,提筆寫下一副對聯

「人從宋後少名檜,我到墳前愧姓秦」

可是金庸在射鵰英雄傳開頭,就替秦檜翻案,在第一章他提到郭嘯天和楊鐵心在痛罵秦檜殺岳飛的時候,跛子曲三在一旁冷笑,插了句話:「秦檜做的是宰相,議和也好,不議和也好,他都做他的宰相。可是岳爺爺一心一意要滅了金國,迎接徽欽二帝回來。這兩個皇帝一回來,高宗皇帝他又做甚麼呀?」登時大家有了共識,岳飛不是秦檜殺的。動刀子的是劊子手,真正要殺岳飛的是高宗皇帝,秦檜只是負責挨罵的。

所以這裡..別傻了,我才沒那個功夫,幫林案一審三法官遺臭萬年來翻案。這三個法官,破壞奧坎剃刀原則,簡單的貪污罪不判,硬是要從幾百法條裡找一條沒幾人聽過用過的來拗,公務員恐嚇得利罪?蘇洵說,這個不叫我們不能因為要符合國民大眾的情感或受壓力,就違法亂紀判他貪汙罪」,而是「凡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姦慝矣」,那麼這三法官,已經有終身職,要由我劬勞百姓節衣縮食給他們一輩子的榮養,他們判貪汙也好,不判貪污也好,他們都還是當他們高高在上,沒人干預得,天皇老子般的法官,到底是所為何來?這個答案,其實是呼之欲出的,因為林益世一直在法庭上呼冤,他說他忠黨愛國,清廉是他從政的第一要件,他拿的這麼多錢,那是因為..

林益世涉貪案昨天辯論終結。檢察官認為林益世位高權重竟收賄、求處無期徒刑,林益世說幫選民服務這麼多年,從來沒牽涉錢,只有二○一○年為了輔選,接受地勇公司的六千三百萬元,檢察官說二○一○年林益世身為立委,竟收下賄款六千三百萬元;拿錢不到一周,在聯合報部落格發表文章《從政第一要件,清廉!》,相當諷刺。

二○一○年?那不正是馬總統要競選連任的選舉前嗎?這林益世貪污的案子,要真往上,不限層級,追查到..追到馬總統的黑臭大水庫裡,那該怎麼辦?於是,非常難得的,我跟聯合晚報社論產生了一種共識,那就是李姓婦人不是被彈飛的保險桿打死的,林益世也不是讓這秦檜般的司法判成貪汙無罪,真正要放林益世的是馬總統,不信大家儘可去瞧..

備受矚目的林益世涉貪案宣判,外界關注國民黨回應。國民黨交由發言人簡短回應,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下午在中山會報上也未提及此事,此案也未列報告事項。

假裝一下是必要的,秦檜殺了岳飛,有誰看到高宗跳起來歡呼麼?馬總統真正的態度在這兒..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汙案昨一審宣判,法官只採信林在立委任內收受的6300萬元違法,對於尚未兌現的8300萬元,認為證據錄音帶經過變造,不予採信。國民黨中常委李德維說,他與林益世談過案情,對於判決不感到意外。中常委邱復生表示,我們要學會相信司法官的判決,林益世作為一個被告,被告也有替自己辯護的權利。他說,唯有被告也有人權的國家,才是真正的人權國家。

不過,這遠不如看到馬總統這張照片,耳邊傳來的聲音..

(按:馬談年金強姦勞工,笑容可掬的模樣)

是的,貪污就是我的生命,還有..貪污是我們所有黨員同志從政的第一要件。

.

後記:這是第二度宋朝法官穿梭時空回到現代做的怪判了,上一次是一個叫蔡守訓的宋朝法官,他說馬總統貪汙特別費不是貪汙,而是他們宋朝公使錢的法律所規定。這些宋朝法官基本上應該丟進歷史的垃圾堆裡,因為一點都經不起檢驗。台灣今天之所以遍地貪官,人民哀鴻遍野,淚流成河,社會沒希望,人民不努力,那個叫習得無助,反正多繳稅也是多養貪官..經濟悶,GDP跌到破表,都是拜這些宋朝法官亂法把馬英九跟他的貪官們貪汙判成無罪之故。

如果犯罪是河川下游的一塊垃圾,那不公正的司法,就像把整堆垃圾倒在河川上游,汙染整條河。----法蘭西斯,培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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説信法官?
誰信司法 李登輝親信 阿扁親信 國民黨人的
2013/05/03 08:50

馬英九不管司法 不干涉司法 司法也不改革 老樣子一直下去

綠色的被辜某某這樣的老漢奸之流綁架,逢中必反 不知反省。(謝長廷在反省)

藍色的被李登輝這樣的黑藍綁架,還要殺豬拔毛 反攻大陸,和綠色的對駡 比綠色的還要肮髒。

司法繼續沉淪 百姓繼續抗議!


司法已死 有事燒紙
014 很有可能是余文------更重要ㄉ
2013/05/03 03:59
14ㄉ6500萬(?) 只是小小貪瀆,為什麼黃世銘,就命令有警總位格ㄉ特別偵查組,在案發24小時出動封案禁絕其他人員接觸?為什麼014故意三天內搬出七千五百萬元現金? 014 是否故意暗示 貪瀆錢不止這些? 014是否在警告過從甚密ㄉ 1947 是否想要殺人毀滅證據?

特蒸煮與黃世銘的動作快到令人起疑 剪報辦案, 昨天報紙電子檔才刊快訊壹週刊昨天才出刊, 可我們英明的黃總長立刻同步"撿到報刊"吩咐下去特蒸煮也立刻"動了起來" 這回不再偵查不公開了. ... 特偵組對這事這樣熱呼呼對夢想家3億卻毫無動作? 為何?!台巴子和天龍血統的賴聲川盛世仁等馬友友們果然不同

陳啟祥不付8300萬被限制出境 林益世因為沒收到後來的3 3 23,所以不用限制出境,不用限制居住。所以014是錯誤的,只有6300,林益世變成被害者,不用限制出境014已經辭官,專程回來湮滅證據的,客廳的桌底下,還是要再掃一掃,所以暫時無法拘捕。

恐龍法官還怕別人知道嗎? 審判長沈宜生是范蘭欽口中的高級外省人第二代,同時也是馬桶建中、台大法律的同學,說自己立場沒藍綠,聰明的各位相信嗎?不是國民黨法院開不好、而是國民黨"利用司法操縱的優勢"來達成目的:

非恐龍法官, 不足以升官 馬英九逼退賴英照, 任用蘇永欽進入司法院地下院長,結果是,邵燕玲被馬英九青睞 提名大法官李英勇拔擢升官到最高法院3歲女童被性侵哭喊「不要」,法官竟稱「女童未違反意願」..

竊國者侯,竊鈎者誅(偷國家高位公款者當秘書長,資源回收阿伯拿人家丟在門邊的紙板小東西,檢察官當成一件世紀劫案起訴判刑 ),刑罰只對小老百姓開刀,不上大夫(選上民意代表或政務官的) 荒繆
jun5238(jun5238) 於 2013-05-03 06:47 回覆:
林益世跟余文,這是我下一篇要談的,馬總統在貪汙特別費時,借余文人頭一用,關了一年,這次他貪汙6300萬,正常情況要借林益世頭一用,但是因為總統的實質影響力,所以法官把貪汙說成沒有貪汙,就醬。

真屑
台北無風無雨,南部災情無法上傳(天殺的消防署長買的裝備
2013/05/02 23:56

氣象局就設在總統府隔壁,災情無法上傳?不屑還以為總統的耳不聰目不明凡事需要上傳?還有那位當今總統曾親到醫院慰勉有加的前消防署長,您要不要也Google一下?


不屑
天殺的官指派貪污的官買的爛裝備。陳水扁做的好事
2013/05/02 23:29

台北無風無雨,南部災情無法上傳(天殺的消防署長買的裝備,天殺的陳水扁政府任用的官)所以秘書長去吃飯。


沒有災情上傳是誰的錯?已有災情卻跑去睡覺,編造行程表的叫陳菊。

請看官自己google一下吧。


好屑
當天人在北部的人也記得,當天晚上,台北無風無雨。這個有得辯嗎
2013/05/02 23:16

這個好屑!

台北無風無雨就不管南部人死活?行政院和總統府的轄區只有台北市?當然,忙著慶祝88節和參加喜宴,哪有心思去理會氣象局的千叮萬囑,事後只要有人倚老賣老出來粉飾一下,也就OK,您說屑不屑呢?(居然還說到理不理性,真是笑話!!)


很屑
人在,電話在,車在
2013/05/02 22:39

好一個在!

雖然晚上喝喜酒早上還得趕游泳,實在忙得很,但是現在你們不見到我了嗎?而且我不是已經把你們當人看了嗎?

您說屑不屑呢?好屑喔!!


不屑
非常不屑
2013/05/02 22:31

硬扯中國黨,我就不談了。颳風只吹台灣人,還是?

板主看到這種不理性的討論後心中可爽者。

自己Google去吧。沒空理你。

當天人在北部的人也記得,當天晚上,台北無風無雨。這個有得辯嗎?

自己去google吧。


屑不屑?
所以秘書長去吃飯
2013/05/02 22:16
不但秘書長去吃飯,他的老闆還去做髮型,再上去的更大老闆去喝喜酒,管你中南東西部風雨交加死傷無數,中國黨夾50年操控媒體的技倆以及用千億不義黨產可養上萬的馬屁精到處吹噓,當然他們樂得在台北歡笑,第二天睡得早還要去游泳池逍遙!您說平衡不平衡?您說屑不屑?好屑!!

不屑
不屑連掉屑都不會
2013/05/02 21:21

不屑一直在掉屑

莫拉克颳風,台北無風無雨,南部災情無法上傳(天殺的消防署長買的裝備,天殺的陳水扁政府任用的官)所以秘書長去吃飯。人在,電話在,車在,隨時可處理公事。

陳菊呢?災害應變中心已開始運作,水淹南台灣,還跑去睡覺。還有人作假記錄掩蓋。

請看官自己google一下吧。

平衡報導是事件,不是時間。


不屑一直在掉屑
時間錯置的離譜
2013/05/02 19:55

莫拉克颱風(98年)薛香川到五星級飯店被爆料,跳出來喊冤,父親節陪岳父吃地瓜稀飯,父親節欸!

凡那比颱風(99年)陳菊視察颱風後回官邸小憩,被藍蠅罵到一無是處。

時間整整差了一年,平衡報導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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