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北雪梨,
一星期接了四天課,
同時還保留在私立中學每星期一天的義務教學。
有天私立中學一位資深的南斯拉夫籍教練―尼,
看我工作如此認真,
便主動告知中城區有座公立泳池在徵永久救生員工,
問我怎不去應徵,
我笑笑說會試一試,
其實我怎麼可能不去應徵?
中城區,
離我家走路只需半小時,
騎自行車更只花10分鐘,
早在七月中我就投了履歷表過去,
無奈才剛剛收到回函,
告知目前應徵人數過多暫不考慮我,
並祝我求職順利,
我,
不想多談以免丟臉。
又過了兩週,
尼教練問我怎麼還不去應徵?
我只好老實說「我應徵了,但他們不要我」
尼教練搖搖頭說「怎麼會呢?我幫你問一問」
於是在一週內我被迅速安排兩次面試,
並順利拿到聘書,條件是通過體檢。
此時的我出現兩難的窘境,
是留在北雪梨,當正職選手教練呢?
還是回中城區當政府公務人員?
北雪梨正在跟我洽談下個季度準備將我晉升為正職人員,
正職教練的待遇是每小時25元澳幣;
政府救生員則是17元。
我考慮的結果是當個澳洲公務員吧,
準備養老好了。
至中城區報到第二週時,
我的體檢出來了,
泳池督導說我耳朵重聽,
算半個殘疾人士。
我回想當初作測試時,
我確實聽不懂題目的要求,
究竟是要在兩個音節之間按答題按鈕,
還是在兩個音節之後按按鈕?
結果只因為聽不懂英文,
胡亂答題,
陰錯陽差成為殘疾。
我想想也對,
「聽不懂」不就算是半個聾子嗎?
還好重聽是可以在某種限度下當救生員的。
有次上班時,
泳池督導客氣詢問並希望我提供那一封泳池拒絕我的回函,
但我始終沒有提供。
經過一個月,
和大夥混得更熟後,
才知道泳池隸屬兩個單位:
一是市政府人資單位;
一是泳池管理室。
泳池管理室需才孔急,
提出徵人計畫已過三個月,
人資都拿不出人來,
還推說無人應徵;
相反地,
卻告訴我應徵者多如過江之鯽,
而泳池管理室實在急得受不了,
才透過尼教練來找我。
他們想查明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而我則感到內情多有玩味之處,
山雨欲來風滿樓。
之後,
我迅速將信件燒毀,
並告知我找不到了,
只為求團隊和諧。
現在回想起來,
當時市政府人資單位拒絕我的原因,
可能因為我是華人,
是有色人種。
就我所瞭解,
我應該是第一個應徵公立泳池救生員工的華人,
講白一點,
如果有一條會看池子的白狗,
我這輩子都不必妄想被錄用,
倘若我提供了那封拒絕信函,
便直接證明市府有「種族歧視」的疏失,
對市府而言,
這將是嚴重的違法問題,
難怪人資在面試我時那麼尷尬,
我燒掉它是對的,
當時的我真的沒有本事捲入這場茶壺裡的風暴, (註1)
於是,
我以殘疾身分正式成為中城區泳池開池56年以來的第一個華人救生員,
也正式成為澳洲公務人員(註2)。
註1:
澳洲政府雖嚴明禁止種族歧視,
但種族歧視還是存在人們心中。
而且對於種族歧視的處罰相當嚴重,
唯一的癥結點就是「舉證」,
就像違規停車或闖紅燈一樣,
沒抓捯沒事,
有證據就罰死你。
註2:
當我成為「聾啞人士」後,
我發現我的智商也變低,
我一向自豪的優勢全不在了。
想想看,
一個耳不聰、目不明的人,
憑什麼自豪?
跟外國人比起來,
我只是一個矮小、輪廓平凡又殘障的亞洲人,
以往高傲的我,
在這段期間開始學習謙沖感恩,瞭解自卑,並懂得欣賞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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