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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修繕費用僅得自當年度租賃收入中減除
2013/11/28 16:35:21瀏覽51|回應0|推薦0

財政部表示,個人房屋如是以出租為目的,且在當年度有租金收入者,房屋修繕費用應檢附合法支付憑證,在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自房屋租賃收入項下扣除。

財政部指出,出租人如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未能檢附修繕相關的合法支付憑證扣除者,仍可依財政部核定的租賃收入,按必要費用標準計算其必要費用,扣減當年度租賃收入後,再以餘額申報租賃所得稅。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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