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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英文範例
2015/06/25 01:14:05瀏覽5|回應0|推薦0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4/06/1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2.1元,計617,679,22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4/07/075.最後過戶日:104/07/08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4/07/09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4/07/138.除權(息)基準日:104/07/139.其他應敘明事項:(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最後過戶日104年7月8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過戶手續。(2)現金股利預計自104年8月6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代為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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