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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3 09:08:57瀏覽47|回應0|推薦0 | |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42.公司名稱:松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配104年度董監及員工酬勞如下:(1)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2,612,613元,以現金方式發放。(2)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3,918,919元,以現金方式發放。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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