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關於“不同層次”弟子的言論
《楞嚴經》:“彼諸鬼神,亦有徒眾,各各自謂,成無上道。”
“因為你們有許多人是從不同層次不同境界來得法的。”(《瑞士講法》) “我們學員中有一大部分是不同高層次來的,得法之後就回到自己原來的世界中去了。”(《大法義解》) “將來你可以達到一個相當高的層次,你都意想不到的那麽高層次,得正果是沒有問題的。”(《轉法輪》) “有的人可以修到菩薩果位上去,有的人可以修到佛果位上去,有的人可以修到更高,超過如來的果位上去……”(《大法義解》) “因為目前有一部分學員是很高層次來得法的,所以他們會很快開悟,我所說的給學員兩年的修煉時間是指這部分弟子。(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六日)”(《精進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