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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07 16:40:33瀏覽706|回應14|推薦15 | |
前兩天,有個認真、負責、用心、資深、屢屢得獎、一堆家長擠破頭想進他的班的老師被班上的家長告到校長那裡去了! 事情是這樣的:班上的垃圾桶有一團咬碎的魚,老師詢問是誰吐的,沒人承認;老師強調只要承認、肯認錯就沒事,還是沒人承認!這時老師只好開始自己找線索-------是吃營養午餐的、是已經開始吃魚的.......。就這樣,循著重重線索,大概眼看只包不住火了,終於有一個人承認了。 老師這時有點生氣,斥責他應該一開始就自己承認,而不是等到快要被抓出來了,才承認。於是要他寫一張反省單,並打了一張單子陳述事情的經過,讓孩子帶回交給家長。(單子上有一些描述老師很生氣的情緒化字眼,以及這樣會導致下午的慶生活動無法進行.........) 第二天,媽媽拿著反省單進教室交給老師,臉色不太好,一句話都沒說就走了。老師覺得氣氛怪怪的,也沒主動留下媽媽,就讓他走了。老師立刻看反省單的內容,發現孩子有這樣的描述:「老師在台上一句一句的罵,因為很害怕,所以不敢舉手承認.....」並且強調自己不是浪費食物,是因為魚中有刺。 老師看反省單淨是選擇性的字句,而由媽媽早上的態度,看得出來孩子在家告訴父母事情的經過時,父母是選擇相信孩子的,也就是認為老師在咄咄逼人;於是,老師又打了一張單子給家長,強調事情的全貌並非如孩子所言。 第二天,家長就拿著老師打的兩張單子的影本來校長室「興師問罪」(他自己說擺明了就是來興師問罪的),他的理由是:老師給孩子的壓力太大讓孩子害怕、處事不知輕重緩急、情緒管理不佳,並且怪老師沒有在第一時間就打電話給家長。(為什麼這樣的事需要立刻打電話給家長呢?應該不需要吧!) 最後,在興師問罪了3個鐘頭、老師擺低姿態道歉之後,事情才落幕。那位老師可能在情緒管理上有點失當,但絕對不到被興師問罪三個鐘頭,甚至威脅要往上告的地步!可是卻委屈的................ 唉!我班上也曾碰過把資源回收的瓶罐亂丟到垃圾桶的事,好幾次了。當然沒有人承認,我只是告訴大家這樣不可以,並且徵求自願者幫忙把東西歸位(倒是很多人樂意幫忙------搞不好亂丟的那個人也在其中);可是,這樣的事層出不窮(可能是看我都沒辦法抓出犯錯的人,所以就就有人敢肆無忌憚的亂丟),我當然會生氣啊!(那位老師應該也是)於是,我就騙他們其實教室有裝監視器,只要我去調監視器,就找得出來是誰,那個時候,事情就大條了! 但是我還是給他們面子(怕他們還是沒勇氣公開承認,而根本沒監視器,我反而下不了台):我發紙條,丟的人打圈,其餘打叉,採無記名。我特別聲明:如果沒有人打圈,或是一堆圈,都不行,我就要去調監視器。因為是採無記名,所以我也不會知道是誰打圈,僅可放心寫實話。 我打算如果真的沒人打圈或一堆圈,反正他們都不知道,就當作有人承認,PASS過去。又能怎麼辦呢?我的職業是教書,偵探不是我的專才,如果一再有這樣的事情,實在是無奈又生氣,只能...........像這樣算了吧! (幸好那次真的有人承認,被我的監視器唬住了------低年級比較好騙!) 以後再遇到這樣的情況(一直有人偷偷犯錯,但不承認),我到底該不該管到底啊!很難找出元兇ㄟ!還是一直用道德勸說就算了?像那位被告的老師,就是氣到了、管到底了,結果被告了!唉!兩難! (PS:老師們只要被告上去,一定只好擺低姿態,因為一方面是社會觀感,一方面是教育局不論誰對誰錯、是否是無記名的黑函,都會來「關切」,滿麻煩的,也嚴重打擊老師的士氣------如果這位老師又算是個認真負責的人的話,打擊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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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