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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難以面對的問題
2011/12/09 23:41:18瀏覽6990|回應19|推薦39
蔡英文在「宇昌案」上的行為再度證明了看似善良的人,在權利面前一樣會變得如此貪婪且毫無簾恥。和陳水扁時代的其它貪污案不同,宇昌案不管是現在還是將來,應該都難以成立法律上的貪污,但如果細就蔡英文在本案當時以及現在的應對,都足以證明此案與陳水扁執政時期的其它貪污案實在無分軒輊。如果看了蔡英文跟民進黨在此案上的各種「生氣」、「亂掰」及「瞎扯」的表現還相信民進黨已有所改革,那不是瞎了就是頭腦有問題。

儘管蔡英文跟民進黨一再強辯當初是因為政府找不到人投資,所以才由蔡英文幫忙找了家族的人來投資,但無論是法律上還是邏輯上都完全不通。何美玥跟民進黨應該要告訴我們,為什麼當初宇昌案非如此緊迫投資不可?如果宇昌公司的成立目的是生產當時禽流感的必須用藥或是國內急需的疾病用藥,或許可以解釋為何政府必須要這麼急著找人投資;但是根據何美玥的說法,政府急著投資宇昌的目的似乎僅是出於急於獲得美方合作生產機會的壓力。如果只是商業上的壓力,為何當時的扁政府需要如此急迫的找人投資宇昌這家公司,甚至找人找到「個人」身上?

更進一步要問的是,當初何美玥到底找過多少企業家投資?又為什麼那些企業主不想投資所以最後找上蔡英文家族?如果這件投資案真的對國家對政府如此重要,為什麼不先動用政府的基金投資?又既然國發基金都已投資,為何政府還需要去找蔡英文家族投資?難道當時政府實在沒有其他管道可以找到資金?

就算完全不考慮前述問題好了,蔡英文只是一個法律博士專長在國際貿易法跟藥品生產有何關係?不是說非要藥學或生技相關專業的人才能擔任宇昌公司的董事長,而是民進黨必須解釋為什麼當初要派蔡英文去擔任一個非她所長的公司董事長?依據何美玥跟部分民進黨人士的說法是因為希望借重蔡英文的國際談判經驗,以利跟美國談判專利及技術移轉,所以才指派蔡英文去擔任宇昌的董事長。但是這種談判涉及到許多專利跟科技東西,蔡英文完全沒有接觸過相關的領域,如何能解釋她的專長是宇昌公司必需?如果依據徐國勇在電視媒體上的說法,蔡英文是因為其它出資老闆沒有時間所以把董事長給了當時「最閒」的蔡英文,那更暴露出民進黨當初執政的荒腔走板,一個被民進黨視為如此重要的投資案,其最重要的公司董事長竟然只是因為「閒」就被推舉出來,這讓納稅成立國發基金的平民百姓情何以堪?

最值得質疑的是,既然蔡英文自己都知道宇昌是一家有政府投資的公司,又有自己家族的投資在內,為何還能安心擔任董事長?她自己長期擔任政府的顧問跟政務官,難道不知道這樣形同她一人身兼政府及她的家族代表,然後拿政府的資金來替她的家族賺錢?就算因為旋轉門條款被刻意修法排除了生技產業的適用,但蔡英文在宇昌案上百分之百違反了利益迴避原則是不容懷疑的事實。

因此我希望蔡英文在痛罵國民黨搞負面選舉之餘,應該要老老實實回答下列問題:

1.到底宇昌案有什麼急迫性跟重要性非要政府在那個時候投資不可?又為什麼政府在找不到出資者時會找到妳的家族而不是別的家族?如果當初政府不保證不會賠錢,妳的家族還肯答應投資嗎?

2.妳憑什麼原因可以擔任宇昌的董事長?因為妳完全沒有專利權談判的經驗跟專長,如果聘妳是因為跟國際談判能力,那可否請妳說明到底妳在宇昌董事長任內都怎麼跟美方代表談?又替宇昌爭取過什麼利益?

3.當民進黨興高采烈攻擊馬英九的大姊沒有利益迴避時,妳有沒有檢討妳的家族?是不是應該也讓大家檢驗一下妳的兄弟姊妹有沒有利益迴避這個問題?

希望蔡英文要誠實回答這些問題,不然我們就必需合理懷疑她必然會是下一個陳水扁,因為當她把這種撈公家油水可以解釋成是在幫國家做事,那跟陳水扁利用編造南線專案來詐領國務機要費有何兩樣?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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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殼蝸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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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藥的專利本來在國人手上的...
2011/12/10 14:29

第一次找國發基金碰壁 失望之餘專利才賣給GENETECH

後來 蔡英文 何美玥  又找上GENETECH 

GENETECH 是不准該藥 在臺灣生產

因此該案無法在本國創造工作機會與產業環境

國發基金虧損事小 投資沒有穩賺不賠 但是既然無法創造工作機會

那就失去了國發基金的 意旨


該新藥是 治療愛滋病的第二線藥物

目前不能口服 只能打針

醫護人員 要給愛滋病打針 大體上都是怕怕的

醫療廢棄物處理也要很小心 因此口服還是主流

這就是GENETECH 本身沒興趣投產的原因

外國大廠買專利 就像買保險一樣 不一定用得上

 



夏瀛洲言論護憲愛國 郝柏村歷史考證嚴謹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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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其他單位拿錢出來,其他單位總得知道錢去怎樣用的吧?
2011/12/10 11:17

版主:

我想Juno可能沒有在政府機關工作過,所以才不知道公文要設成機密其實沒有那麼難。只要採購相關的公文都可以列機密,人事甄選的也可以列機密,只要承辦人跟主管認定就可以,所以我可以百分之百跟你說,這個案子當初列機密完全不會違反任何法律,因為我們的法令本來就賦予公務員在這方面很大的裁量權。

======

我唯一工作過的政府機關是國防部,只碰過兩個字的東西,雖然我下面有人碰過四個字的。    他們這樣說,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因為我也不能看。

我想列機密極機密不是大問題,就像你說的,主管單位有很大的行政裁量權,不過要其他單位拿錢出來,其他單位總得知道錢去怎樣用的吧?     否則行政院長乾脆說"我們明年要向國外採購戰鬥機,零件及飛彈炸彈等武器。    採購金額,交涉國家,戰鬥機型數量都是極機密,請各位立法委員通過。"   以目前這個案子看來,最起碼除了蔡英文,蘇貞昌和前任經建會主委外,國發基金相關人員也應該看過這個極機密簽呈並表達意見。

Berserker(zombie) 於 2011-12-10 11:36 回覆:
抱歉,我誤解了Juno沒在政府機關工作,原來Juno是雄赳赳氣昂昂的軍官,真是有眼不識泰山,抱歉抱歉!

國防部的機密認定當然比我任職過的行政機關要嚴謹多了,在我們行政機關,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要不要列機密除了看首長自己心裡有沒有鬼之外,其他完全看承辦人跟主管的意思。碰到個過度謹慎小心承辦人或主管,什麼都可以列機密,結果苦了後面的承辦人要不停去解密。碰到個隨便的承辦人或主管則該列機密不列,也苦了後面的人還要去補辦。

另外在程序上我不認為會一定有這麼多人看過,事實上行政機關有很多「首長交辦」跟「授權決行」的案子,可能首長下令要秘密進行,然後就由承辦人直送主秘或副首長就決行掉了,不見得會經過那麼多人。假設當初行政院負責生技產業小組的頭頭是蔡英文,這個案子可能由蔡英文自己下令何美玥執行,頂多經過國發基金的承辦人、會計、經濟部長,然後經濟部長就決行掉了,這樣才能盡量減少知道的外人。

而且行政機關還有一個很賤的地方,就是很多長官都只會口頭表示意見,而不會寫在公文上,越爭議的案子越是如此。所以我相信就算解密宇昌案的公文,應該也看不到什麼東西,真正的決策過程大概只有蔡英文跟何美玥自己知道了。


超級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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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旋轉門條款嗎?
2011/12/10 10:40
從農舍案

柿子廣告

一連串下來

證明國民黨可以利用媒体操控洗腦台灣社會一部分的人啊

你有沒有發現

你們想的 講的 討論的

都是國民黨精心準備   好像部隊下命令一樣

去檢查一下吧

看大腦有沒有被植入晶片

以前我也被國民黨洗腦過

{只有三民主義才是可大可久最適合中國人的主義}
Berserker(zombie) 於 2011-12-10 10:54 回覆:
是阿,看到你提出三民主義這個由孫文搞出來狗屁不通東抄西抄的爛主義,我肯定你連被值入晶片的資格大概都沒有。 

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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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中華電信釋股『也是』很急!
2011/12/10 09:01

當初中華電信釋股『也是』很急!

才會被中華電信的對手『台哥大』接手了五百多億保證9%獲利的股權!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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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政府找不到人投資
2011/12/10 08:09

Really, then she has to tell us "HOW did the government try to solicit prospective investors?"  Did they do any due diligence, leaving no rock unturned?  I bet you not!  Did they make know of such opportunities, or just Ong and Tsai and a few doing their chitter chatting?

Berserker(zombie) 於 2011-12-10 11:11 回覆:
I think she wouldn't tell us the whole story, but blame KMT for all of the accusations in this case. It is because she cannot explain why the government had to get this investment so urgently and why the government invited her family to invest on this company. If she does, she will exposure her real role in this investment to the public. I don't think she was passively assigned by the government to run this new company, but actively involved in policy-making of this company creation. That's why she could be accepted by other investors to be the president of this new company, but her investment only occupied a small ratio in the whole (Her family only spent 100 million and the governmental investment was  600 million).

Wow, Jack !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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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 到底是該怎麼來的?
2011/12/10 07:34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十條:

新創之生技新藥公司,其主要技術提供者為政府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時,該研究人員經其任職機構同意,得持有公司創立時百分之十以上之股權,並得擔任創辦人、董事或科技諮詢委員,不受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之限制。
前項研究機構及研究人員,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認定之。
Berserker(zombie) 於 2011-12-10 10:52 回覆:
問題一:可以擔任創辦人跟董事,但沒有說可以擔任董事長。
問題二:法律條文是「研究人員」,根據立法解釋,當初是指那些在中研院或衛生院等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人員,蔡英文顯然不是研究人員,也沒有相關的專業,我認為並不適用這條法律。

徐百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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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0 07:08
難怪蔡英文不敢與扁切割,原來有宇昌案,不知還有沒有其他把柄在陳水扁手中?



路人Juno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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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件事是極機密?
2011/12/10 02:10

版主:

儘管蔡英文跟民進黨一再強辯當初是因為政府找不到人投資,所以才由蔡英文幫忙找了家族的人來投資,但無論是法律上還是邏輯上都完全不通。

=============

可能真的政府找不到人投資  -- 話又說回來,如果相關案子是極機密,在行政院內部只有三個人知道,當然不可能到外面找人投資。

所以問題仍然回到原先的重點: 為什麼這件事是極機密?   如果極機密的案子還敢到外面找人投資,更多當時民進黨官員會觸犯違反機密的法律。

Berserker(zombie) 於 2011-12-10 10:48 回覆:
我想Juno可能沒有在政府機關工作過,所以才不知道公文要設成機密其實沒有那麼難。只要採購相關的公文都可以列機密,人事甄選的也可以列機密,只要承辦人跟主管認定就可以,所以我可以百分之百跟你說,這個案子當初列機密完全不會違反任何法律,因為我們的法令本來就賦予公務員在這方面很大的裁量權。
反而在投資這個方面,我不知道是不是有違反政府投資或採購相關的法律,因為如果宇昌只是一間民間公司來找政府幫忙牽線金主,因為純屬私法領域,問題不大,但如果宇昌是一家政府持股超過一半的「公營公司」然後官員卻私下找自己家族來投資,自己又出任董事長,這就有圖利之嫌。

birdn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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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權力面前
2011/12/09 23:49
應是 "在權'力'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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