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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理體育碎碎念~~背肌特,貝基特,還是背奇特?(正名運動篇之二)
2008/02/21 18:36:58瀏覽333|回應0|推薦1
拜王建民所賜,台灣球迷近年對美國職棒大聯盟許多明星球員都如數家珍。其中包括去年曾跟王建民爭奪(19勝)勝投王寶座的波士頓紅襪隊王牌投手Josh Beckett。

台灣大多數媒體都把他的名字譯成貝基特,或是貝奇特。這兩種譯法真的是蠻「奇特」的,也反映出台灣體育記者或譯者在英文發音方面有嚴重問題,以及對外國人名的常識嚴重不足。

因為,跟Justine Henin的法語發音名字不同,Beckett是一個以英語發音,發音簡單的名字。就是說,你只要抓住英文的基本發音要領,就不會唸錯。又或者,你看球賽轉播時注意聽球評家怎麼唸他們的名字(他們都可以收聽到原音的轉播),八九不離十都能夠譯出比較準確的中文譯名。除非你有重聽的問題。

再者,Beckett也是英語系國家裡一個相當普遍的姓氏。歷史上有名的Beckett,至少有三個。一是英王亨利二世時代的坎特貝里大主教 Thomas Beckett(大詩人艾略特曾把他的名字寫成詩劇《大教堂謀殺案》;二是曾獲諾貝爾文學獎的愛爾蘭劇作家Samuel Beckett(在網路搜尋上,他的人氣比Josh Beckett還要高)。三是英國布萊爾政府晚期的女外交大臣Margaret Beckett。

上述三個人,約定俗定的譯名是貝克特。就是說,只要你多看書,多看報紙(不僅限體育版),你就知道Beckett一般譯作貝克特。跟隨約定俗定的譯名(當然是指發音正確的),好處是大家一致,減少混亂,也比較方便好記。

或者說,你對約定俗的譯名不滿意,你自己有更準確,更傳神的譯名。那也行,前提是你的發音要準確。譬如說,你把Beckett譯成更準確的貝凱特,你的「罪名」頂多是「製造混亂」,但絕不能說你錯。

也許有人說,只要報導和寫作的內容夠專業,譯名不夠專業並非什麼大不了的問題。這種觀念並不值得鼓勵。因為媒體(尤其是文字媒體 )同樣有教育、傳遞知識的責任。譯名正確也是專業、正確報導的一環。對譯名的態度馬虎、積非成是的後果,對媒體專業形像、知識傳遞都是有傷害的。

何況,以台灣投入英語教育資源之多,英語資訊環境之友善,身為站在資訊傳遞前線的媒體工作者,把人家的名字譯得「2266」,能不汗顏?

說一句得罪媒體同業的話,台灣媒體在翻譯外國人名方面既混亂,錯誤又多(影劇、體育新聞尤其如此)。一些媒體工作者自尊心極強,怕自爆譯錯了,會被主管罵,會被別人笑(我也曾經是這樣)。殊不知,硬拗下去傷害更大。

媒體近年已經被修理得夠嚴重了。身為犯錯的「共犯結構」之一的我,除了呼籲同業多用功之外,也呼籲媒體的主管多寬容、多鼓勵記者或譯者知錯即改,儘快為錯誤的譯名設立「停損點」,無愧於專業,更無愧於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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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news.yam.com/msnews/mkarticle.php?article=2008011600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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