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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陳致中喊冤 洗錢案是人頭
2008/08/25 01:27:39瀏覽273|回應0|推薦2
請問致中兄幾個問題:

(1) 您有享受到來自家庭非法獲利所得的好處嗎? 例如在美國讀書時優渥的生活開支, 以及比其他人更容易進入名校? (學術程度 v.s. 捐款)
(2) 哪一個同案被告, 不是被支配跟被指示的角色? 問題在於:
(2A) 其人知不知道其從事的行為是否非法, 不過以其家學淵源, 以及專業背景來看, 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
(2B) 已知其配合從事之行為為非法, 卻仍幫助主謀進行犯行, 行為期間並無其他緊急情況讓而其人必須不得不為
(2C) 已知其配合從事之行為為非法, 於事後卻仍公開宣稱對其犯行毫無所悉, 若在庭訊進行期間仍然為之, 可以偽證罪起訴

另外,

維大會受台灣媒體脅迫? 真是好笑的笑話, 若陳致中真的拿到學生證了, 那就證明了一件事:

陳致中是以非正常程序特權取得學生證的 (所以維大才可以來個不認帳, 要是跟一般學生一起公開進行所有註冊程序, 校方也無法否認), 加上陳致中太過明顯的參與國際洗錢, 就算是被父母支配也是參與, 也就是陳致中是在 非緊急狀況/非暴力脅迫/知其所為為犯罪行為 的狀況下配合進行國際洗錢的, 參與洗錢與特權入學兩者一曝光, 維大哪裡敢讓陳致中入學正規法學研究所? 總之, 阿扁一家不應該怪別人, 該怪自己為何背叛台灣, 背叛貧窮老實的深綠支持者, 把錢洗到國外去當退休金

最後, 提醒一下, 全世界的華人都非常注目這個消息, 當然外國人也通通都略也所聞了, 這個太過明顯的特權洗錢犯行勢必要對全世界有所交代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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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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