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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談高級外省人之罪(四) - 誰製造了泛藍欽??
2009/06/21 16:39:09瀏覽636|回應4|推薦9

常常有人說,我們父母那一代是最可憐的..他們經過戰亂來到台灣,很多都是拋下了老小在那邊,而最殘酷的事實是有親友因為自己的緣故而被禍延抄家,讓他們愧疚度一生!也所以在剛開放的時候,有很多老人家會趕著返郷寧願當呆胞!!

而他們在台灣奉獻了大半輩子在公務部門任職,到了晚年退休欲享天年時卻必 需背負[十八趴]的原罪,甚至得面臨可能在台灣會被[鬥爭]的恐懼!!今天我不得不慶幸他們兩老在2000年之前都已經離開人世,否則在民進黨執政的那段期間他們不知又要怎麼樣的患得患失!?

而對於三年級尾[生][長]在台灣的我輩來說,按理應該是可以倖免於這樣的窘境,但是誰知道,隨著民主的進步,我們並沒有比他們更幸運!!眞的沒有想到從李登輝當政到今天,族群的撕裂從來沒有停止過,反而因著民主選舉的機制,被政客炒作得更為嚴重!!

就在今天國民黨執政所推動的[兩岸協商]政策的執行下,賣台集團的標籤隨而加諸於我們這些對和平統一有期待也對雙贏有信心的外省第二代身上!

為什麼會有泛藍欽的言論??基本上我是不贊同他用過分輕藐的態度與論调對待台獨理念的人..但是我會相信所以會有這樣的論調出現是因為身為公務員的他長期不滿於民進黨執政時的傲慢與支持者的挑釁言論所致!但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要到幾時呢?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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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18%優存案之四
2009/06/21 20:04
三、軍公教退休金優存制度的演變與現況:
 
民國八十三年我國經濟發展有成,公務人員待遇始獲大幅調整,所得勉可追上民間企業人員薪酬,政府為減輕財政負擔,亦防來日造成貧富不均,衡量優存制度之階段任務已可告一段落,乃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實施公務人員退撫新制;採「漸進式」取消優惠存款,明定新制實施後,年資核給的退休金及養老給付均不得再辦理優存。教育人員自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一日;軍職人員自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一日起,亦次第實施退撫新制。舊制已成落日條款,可享舊制優存的已退及待退人員,日漸凋零,若干年後,這種差別自然消滅。
 
在新舊制跨接的過渡期間,舊制屆齡已退人員,都是65歲以上的銀髮族,享此「優存」其實際所得仍比新制同階職位年資者所得為少,糊口尚成問題。今以新制軍階上校十二級,於民國九十年辦理退役時為例,可月領退休俸台幣4萬9,000元。較以前舊制退休而可享優惠利率者,所得還多些。若謂舊制退休者享「特權」而取消其「優存」。同樣一個上校,因退休之前後年代不同,愈早退者,所得愈少,再將其賴以為生的一點「優存利息」剝奪,豈非斷其生機?謂之享「特權」豈屬公平?
 
依據民國九十年銓敘部統計資料,具有舊制條件得享優存的已退人員有34萬餘人,現職待退者50萬4,800人。各級政府每年編列預算補助的差額利息,共為396億元(軍職人員130億元,公務人員93億元、教育人員165億餘元)。享優存利率的退休軍公教人員,退休金加老年給付在200萬元以下者,約占百分之八十二(約27萬8,000多名),每月獲得利息金額為8,000元至近3萬元不等(月平均為每人7,958元),即使享受優惠利率也只僅能糊口。剩餘百分之十八,存款超逾200萬元,應屬高階資深退休的部會首長、政務官、簡任級文官、中將級以上軍官、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等等,才有可能。
 
paulao(yymslin) 於 2009-06-22 11:52 回覆:

眞謝謝您的四篇回應...希望有幫助!

我覺得民進黨成功的地方就是抓準了他們的支持者矇住眼睛摀住耳朵,把所有[合理的解釋]都拋在腦後,看不見聽不進,十八趴已經根深蒂固的成為[裁定外省人原罪]的烙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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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18%優存案之三
2009/06/21 20:02
二、公務人員退休金優存制度初建的時代背景:
 
公務員退休金優存制度的緣起是因為民國五十年代,公教人員待遇菲薄,退休金所得無以頤養天年,政府財政困難,亦無力妥善安置,乃變通以優存利率做過渡,使退休公務人員及其眷屬生活勉得維持,以免發生社會問題。當時的民間財團吸金、私人借貸、互助會聚資,借款年利率都在30~48%以上,倒帳、倒會之風盛行,經濟秩序大亂,社會問題叢生。政府制訂退休金優存辦法,訂定最低年利率不得少於18%,還是民國七十二年才固定下來的。優存利息不如民間存款生息優厚,但安全上獲得保障,可免被倒風險。
 
民國六十年至七十年期間,一個中階公務員奉獻一生,退休所領一次退休金不過新台幣20萬元至30萬元。
 
民國七十年代,教師屆齡退休一次領的退休金,大約為40至50萬元上下而已,若以其為本金,現今每月優存利息大約7,000到9,000元,但就現在生活水平而言,單身者每月約需1萬5,000元、有眷者2萬5,000元至3萬元,而且要自有房屋不必再租房者,才勉可夠維持生活。
 
軍人則更慘,民國五十九年七月一日以前退休的軍士官,當時並沒有發給退除役給與及其他現金給與,發給補償金是民國九十年以後才追補的事。以民國六十年代退役的陸軍上校為例;民國六十四年八月,一次領取退休金及軍保退費共約100萬出頭;而民國七十七年七月一日起,以月退俸辦退的,可領取軍保退費109萬,以之存入優存,亦僅月領1萬5,000元,階級低年資淺者逐級減少。
 
當年的軍公教人員薪資菲薄,公教人員生活清苦,軍人待遇尤為可憐,眷屬均需操作家庭副業,才能勉強維持一家溫飽;寅吃卯糧,三餐不繼,衣食難週,幾為常事,子女眾多者,衣著添置,三年難得添買一件,有道:「一新二舊三破四補」就是指家中小孩年紀小的,只有揀哥哥姊姊舊衣穿著的份,年紀愈小穿的越破爛或補綴的舊衣服。軍公教人員年老退休收入短少,更是艱困,政府提供退休金優存利率,使退休人員及其眷屬生活勉得最低保障,對安定社會具有相當之功效。
 
軍公教退休人員一次退休所得,始自六十年代的20~30萬,以迄八十三年開始調整至100~200萬。支領一次退休金之後,用以優存孳息維生,以後的待遇調升,都與之無關。後來的物價高漲,貨幣貶值,一次退休人員永遠也只有退休時領的那筆定存金額孳息維生。領月退俸者,按退休時的待遇,打折支領,其軍保、公保退保費始可寄存優惠存款,用以補貼差額,勉可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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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18%優存案之二
2009/06/21 20:00
舊制軍公教退休金優存是「特權」嗎?我們不妨就其來龍去脈,攤在陽光下清查,就法、理、情諸面向,逐項檢討剖析,俾供國人公評,以明真相!
 
一、 公務人員退休金優存制度的建立緣起和法源: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於民國四十八年七月十五日,審議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時,認為公務人員支領之一次退休金,係以最後任職之月俸及本人實物代金計算,所得偏低,為照顧退休公務人員生活,爰決議由銓敘部邀請財政部等有關機關開會研商具體優惠存款辦法。
 
考試院於民國四十九年一月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明定退休人員支領之一次退休金得辦理優惠存款,其辦法由銓敘部與財政部訂定之。
 
財政部與銓敘部旋於民國四十九年十一月二日會銜訂定發布「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實施迄今已逾四十年。軍公教退休人員得享優存之金額項目及依據法令如下表列:
 
適用優惠存款人員之法令依據
 
公務人員 一次退休金依據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 法源依據為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第22條
 
公保養老給付 退休公務人員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
 
依據考試院六十二年函徵行政院同意比照辦理
 
政務人員 一次退職酬勞金依據 退職政務人員一次退職酬勞金優惠存款辦法 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第24條
 
公保養老給付 先依行政院六十四年函釋,再依銓敘部八十九年函規定
 
學校教職員 一次退休金 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
 
公保養老給付 學校退休教職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
 
軍職人員 一次退伍金 依據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儲蓄存款辦法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33條
 
第一屆資深中央民意代表 退職酬勞金
 
資料來源:銓敘部、立委陳建銘 製表/林河名 ( 摘自聯合報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六日第六版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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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說18%優存案之一
2009/06/21 19:54
本文編者為james先生,原載於《全球防衛雜誌資訊網》,係訪據一群享有「18%優存」的已退、待退軍公教人員,他們關心合法權益受損、榮譽被污名化而共同發出的心聲!經筆者彙整,供請各界參考!
 
18%優存的產生時代背景,畢竟是國家當年財力拮据下,政府用以安定社會的權宜措施。每逢選舉之前,軍公教退休金優存利率18%的話題,就被阿扁政府拿出來炒作;誣蔑為「特權」,用以撕裂族群,挑撥對立,激化嫉恨,羞辱退休軍公教人員,戲弄農工群眾及低收入族群以騙取選票!18%優存被污名化為剽竊的不義之財!如此惡毒,扭曲事實,對畢生奉獻國家的退休老人,刻意凌辱,還自扮儼然打擊特權的聖雄,這樣是非顛倒,唬弄萬民的欺世盜名伎倆,豈是公平、正義,光明正大的行為?政府給軍公教退休金優存,猶雇主予受雇者之對價支付,並不是補助或福利,更非軍公教竊奪的特權!
 
迨至我國經濟發展有成,軍公教待遇勉可與社會其他行業人員的薪酬拉平,乃修訂退休新制,將「恩給制」改為「提撥制」自民國八十四年七月一日起實施。爾後進入軍公教服務的人員,已無法適用退休優存。18%優存成為落日條款,適用舊制的人員,將隨日月推移,逐年自然消減,問題已循根源解決,不應再滋生紛爭。而無能的阿扁政府因政策錯誤,貪瀆弊案叢生,拖垮國家經濟,在國人交相指責中,無法自解,重提18%優存案的「不公」來轉移焦點,指摘的缺失,刻意斷章取義,以偏概全,歪曲事實,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