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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氣ㄌ..
2007/03/20 20:50:07瀏覽973|回應13|推薦0

--------------------呵~好一句"麥擱抓錯人"啦!

冷眼集》一連串失誤 警方錯得離譜

「為什麼會抓錯人?」偵辦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的專案小組擺了個大烏龍,社會譁然。究其原因,破案壓力是主因,只因警員林裕崇的指認,沒有其他佐證下,就認定陳榮吉犯案,一連串的過程都過於草率。

專案小組在本月十五日查出石國慶駕駛的贓車,是陳姓車主所有,十天前在嘉義縣民雄鄉被搶;嘉義警方提供線索指向陳榮吉,專案小組將陳榮吉照片拿給車主指認,認為有點像,就於十六日晚逮捕了他。

陳榮吉提出過不在場證明,指案發時他正逛夜市和大賣場,也不認識石國慶,警方理應清查他不在場證明是否確實?是否與石認識?這些都沒有查,僅根據林裕崇指認就認定陳榮吉涉案,實在不符辦案專業要領。

另外,專案小組只根據陳榮吉行動電話通聯紀錄,本月四日曾在民雄搶車地點附近發話,就認定陳榮吉搶車,非常牽強;因為贓車內並未採到陳的指紋,通聯只是孤證。

【2007/03/2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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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昨晚新聞陳榮吉被釋放時,鼻頭一陣酸..我哭ㄌ~我很難過我們台灣警察ㄉ無能,對於一位有多重障礙ㄉ人,難道專案小組無法去分辦這樣ㄉ人有辦法去奪槍甚至逃跑嗎? 我相信他跑ㄉ速度比我們正常人還要慢吧! 因為陳榮吉有多重障礙不可能頭腦分析對錯ㄉ速度比我們當時現場ㄉ警察還快吧!

更何況連當時在場ㄉ警察都不知所措ㄌ~ 我不怪警察指認錯誤,但是後來媒體認為有誤而質問時,他們不應該再想想嗎? 專案小組難過是一人小組嗎? 都沒有人會用腦去想想嗎? 光憑一ㄍ手機通聯ㄉ紀錄是前一天曾在車子被搶附近發話就去認定陳榮吉可能搶車,但這也只能表示他去過那裡打手機吧!

也不能證明他有搶車呀!更何況警方連在車上都找不到陳榮吉ㄉ指紋!!

這難道是要告訴我們民眾要小心嗎? 小心哪天你在家附加打電話ㄉ通聯記錄都會變成你殺人ㄉ證據喔~ 哇咧! 這比白色恐怖更恐怖吧!

而今天竟然又發生ㄌ另一件類似ㄉ案件,我只能說:台灣ㄉ警察們,你們真ㄉ丟臉丟大ㄌ~ 再不好好檢討你們ㄉ臨機反應,我想....台灣毀ㄌ(其實台灣早就毀ㄌ)

雖然如果事情發生在我們眼前我們也不見得不會有相同ㄉ反應,所以並不能完全去怪說那2位警察指認錯誤,但專案小組急於破案ㄉ動機,卻讓他們自己自亂陣腳....

看到陳榮吉ㄉ媽媽從城隍廟前廣場爬行進入廟裡跪拜城隍爺,還有陳榮吉被放後ㄉ神情,我...真ㄉ氣ㄌ~他們何其無辜,就因為警方ㄉ疏失..

這豈是國賠就可以賠ㄉ了ㄉ呢! 他們家已經背負ㄌ好幾天殺人兇手&養出殺人兇手ㄉ家庭ㄉ罪名ㄌ~

這...國賠ㄉ了嗎???????????????

ps.請問大家台灣警察有沒有每隔多久在回去受訓ㄉ規定呀?

 我想他們缺乏ㄉ是再訓練...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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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yvonne2111&aid=83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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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21 11:12
看了真想哭~~~

巧克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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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0 23:55

別生氣了..

為了破案,警方壓力大是可想而知的..

有任何一個線索當然都不能輕易放棄..

但在沒有找到任何切確證據之前,輕易讓人定罪真的很糟糕..

我想媒體這部分也是要負相當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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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
2007/03/20 21:41

這就是台灣!!

就自己小心點吧!!

雖然這種自掃門前雪的心態不好!!

但是在現在這種社會!!也只好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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