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抓錯人?」偵辦國道襲警奪槍殺人案的專案小組擺了個大烏龍,社會譁然。究其原因,破案壓力是主因,只因警員林裕崇的指認,沒有其他佐證下,就認定陳榮吉犯案,一連串的過程都過於草率。
專案小組在本月十五日查出石國慶駕駛的贓車,是陳姓車主所有,十天前在嘉義縣民雄鄉被搶;嘉義警方提供線索指向陳榮吉,專案小組將陳榮吉照片拿給車主指認,認為有點像,就於十六日晚逮捕了他。
陳榮吉提出過不在場證明,指案發時他正逛夜市和大賣場,也不認識石國慶,警方理應清查他不在場證明是否確實?是否與石認識?這些都沒有查,僅根據林裕崇指認就認定陳榮吉涉案,實在不符辦案專業要領。
另外,專案小組只根據陳榮吉行動電話通聯紀錄,本月四日曾在民雄搶車地點附近發話,就認定陳榮吉搶車,非常牽強;因為贓車內並未採到陳的指紋,通聯只是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