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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2012愛詩網徵文『好詩大家寫』
2012/08/01 13:59:00瀏覽252|回應0|推薦1

一、 活動宗旨:為鼓勵全民寫詩,塑造詩意生活態度,並藉以激發詩興創意,提昇國民創作風氣,特舉辦「好詩大家寫」網路徵選活動。
二、 主辦:國立臺灣文學館(以下簡稱:文學館)
         承辦:聯經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協辦:聯合文學出版社有限公司
三、 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至101年 08月 31 日(五)23 時59分59秒截止(24小時制)。
四、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與線上投稿方式,恕不接受郵寄報名與投稿。請上「愛詩網」活動專屬網站http://ipoem.nmtl.gov.tw/
五、 徵選主題:「山川與海洋」。
說明:山川與海洋於地球上孕育出各種生物,而給人一種潔凈如洗,真實質樸的情感,也給人一種回歸自然、返璞歸真的感覺。請以「山川與海洋」為主題自訂題 目,能夠讓參賽者們藉由文思創作,感受到繽紛多姿、飽含著活潑的生機,以現代詩的寫作方式寫下你對山川與海洋的觀察及想法。
六、 徵選類別:現代詩。
七、 參賽資格:
        (一) 非國立臺灣文學館人員。
        (二) 為本網站會員且具中華民國國籍 (得獎時需出示證件驗證)。
八、 競賽方式:
        (一) 以中文寫作,30 行為限,300 字以內。
        (二) 每人限投稿一篇作品,作品一旦送出不接受任何形式修改。
九、 組別:成人組(大專生及社會人士)、青少年組(國中及高中生)。
十、 獎勵方式:
    (一)新詩創作奬(專家評選)(名次與獎項分配暫定):

 

成人組

青少年組

名次

名額

獎項

名次

名額

獎項

首獎

1

新台幣60,000元
獎狀一面

首獎

1

新台幣40,000元
獎狀一面

貳獎

3

新台幣30,000元
獎狀一面

貳獎

3

新台幣20,000元
獎狀一面

參獎

6

新台幣20,000元
獎狀一面

參獎

6

新台幣10,000元
獎狀一面

佳作

40

新台幣10,000元
獎狀一面

佳作

40

新台幣5,000元
獎狀一面

(一)網路人氣奬(網路票選)(名次與獎項分配暫定):

成人組

青少年組

名次

名額

獎項

名次

名額

獎項

人氣獎

1

獎金或等值獎品(共計等值現金6,000元)
獎狀一面

人氣獎

1

獎金或等值獎品(共計等值現金6,000元)
獎狀一面

特別獎

24

獎金或等值獎品(共計等值現金3,000元)
獎狀一面

特別獎

24

獎金或等值獎品(共計等值現金3,000元)
獎狀一面

十一、得獎公布日期:配合實際評審作業時程,另行於網站公告。
十二、評審方式:
        (一) 評審方式將分為資格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每一階段將進行公開、公平、公正之評審。
        (二) 資格審將由承辦單位依作品規格、參賽者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審查通過之作品將進行複審作業。
        (三) 複審將邀請作家、學者等專家進行評選,複審結果將成為決審入圍作品,並公布於網站供網友進行票選。
        (四) 決審將邀請資深作家及教授學者等進行評選。
        (五) 評分方式以「主題」、「結構」、「修辭」與「意境」四方面的指標作為評審依據。
            1.「主題」占50%,評選指標包含:文章與本屆主題的呼應程度。
            2.「結構」占20%,評選指標包含:作品於體例上的合乎程度,整體是否嚴謹關連。
            3.「修辭」占20%,評選指標包含:作品內容所採用之詞語與其表達效果。
            4.「意境」占10%,評選指標包含:作品所表達出來的情調與境界。
        (六) 作品如未達水準,決審評審委員可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七) 承辦單位得依實際收件情形,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十三、網路票選:
        (一) 日期:配合實際評審作業時程,另行於網站公告。
        (二) 網路票選內容: 資格審入圍作品。
        (三) 票選方式:參加票選之網友需先加入本網站會員,並針對票選作品進行投票,每人每日限投三票(單一作品一日僅限投一票)。
十四、活動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將以報名編號(系統自動產生)顯示。
        2. 參賽者若住在國外,需自行負擔獎金及贈品寄送費用。
        3. 活動期間為維護比賽公平性,禁止網友發表不當內容、從事任何非法程式、假藉不實身份參與本活動,等其他任何影響活動公平性或破壞本活動進行之行為,一旦查證或告發,將取消其參與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4. 得獎者若未依規定詳實填寫個人資料,或因資料錯誤無法聯絡者,視同放棄得獎權益。得獎者所提供之證明文件若有不全或有誤、造假,或未在承辦單位指定時間內 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該得獎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承辦單位除撤銷其得獎資格外並可追回已頒授之獎金、獎狀及獎品。
        5. 參賽作品不得重複投稿其他文學獎及發表於任何報章雜誌、出版品(含校內刊物)、網路(含個人部落格)等媒體刊物,且不得有抄襲情事,否則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因作品抄襲而致主辦單位名譽受損時,承辦單位得以追償其法律責任。
        6. 為擴大得獎作品之成效,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無償授權文學館為不限地域、時間、次數、媒體之任何非營利之利用;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應承諾對文學館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安排於文學館所屬刊物、網站、光碟或其他媒體等發表,不另致酬。
        7. 參賽及得獎作品如有著作權糾紛涉訟者,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損害第三人權利者,由作者自行負責。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活動相關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活動相關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活動結束後,本活動小組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得獎者。請得獎者於收到通知後,依通知說明完成領獎相關手續,逾期視為放棄得獎資格。若因地址遷移或不全而導致獎品退回、冒領、遺失者,恕不另行補發。
        10.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得獎贈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含)以上,需依國稅局規定申報中獎之所得,若所得獎項超過新台幣20,000 元者,得獎人須負擔10%稅金。
        11.承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獎項、與評審作業方式等修改權利,修改後得不另行通知。
        12.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活動之相關規定。
        1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十五、活動洽詢專線:02-86925588#5588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30~18:00「好詩大家寫網路徵選活動工作小組」
十六、活動網址:「愛詩網」http://ipoem.nmtl.gov.tw/

指導
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
單位
國立台灣文學館     承辦
單位
聯經數位     協辦
單位
聯合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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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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